长在红旗下,接受正统马克思主义教育的我,表示十分不能理解:“那照你这样说,结婚都不是恋人们的归宿了。那大家为什么还要恋爱啊?都直接相亲结婚得了。”

“恋爱和结婚,这是两个从根本意义上就不同的命题。恋爱,是一个人作为个体,对自己生理和精神需求的满足;而结婚,是一个人作为社会和家庭成员,对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的应有贡献。当然,有些人也可以选择不贡献,所以就有了独身主义者。而这个结婚对象如果是彼此深爱之人的话,有时候是一件幸事,有时候也不一定。”

这妖精摇身一变成了哲学家。厉害啊!分析得头头是道!道行浅的我差点被洗脑成功。

“能跟自己爱的人结婚,为什么不是一件幸事?”我真的不明白,因为在我眼中这摆明了是件最幸福不过的事情了。

“如果能坚持白头偕老,当然是幸事了。但如果不能坚持,比如中途有人出轨了,那岂不是破坏了最初为爱而结婚的誓言,当真应了那句‘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好像挺有道理。

“所以,总结起来,就是,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开,能谈恋爱就谈,不能谈也没必要纠结。不必刻意遵循老旧的道德枷锁,认为非得彼此刻骨铭心才不玷污爱情这个神圣的词。通俗点说,这世间哪有那么多两全其美的事情,能找个自己爱的,还在一起了,就很不错了,至于对方爱不爱你,管他呢?”

尽管我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但是看着自己爱的人跟别人结婚,那不是件很残忍的事情吗?我只要一想到王磊将来是要跟别人结婚的,就心痛的不得了。

于是我忍不住感慨道:“真要是那么容易看开,就不会有那么多为情所困的人了。”

“放心吧!大家都聪明着呢,没几个真正看不开的。否则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和祝英台也不会成为传世经典了。尤其是当下社会,大家都很清楚,与其互相折磨,不如相望于江湖。再者,分开不代表不爱,有时候,放手,也是种成熟,是种责任担当。”

这番话,成功地让周妖精在我眼里的形象嗖的一下挺拔了起来,原来“拜金女”只是她糊弄人的符号,通透地活着,才是她的本质!

以前不了解,以为身边的她们都是得过且过,人生没什么追求的“月光族”,没想到了解后,个个都是混世高人!唉,妖精们都太善于隐藏了。

可是我依然不死心,我想给自己的爱情找条出路,找一条可以永远拥有,天长地久的出路。尽管我知道这是奢望,可我就是贪心,就是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