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姐。
“我想您没有咨询的必要。”詹律师挑挑眉,整理文件,“如果您和我当事人离婚,我可以非常笃定告诉您,您一分钱也别想分到。”
“香港所有精英的法律团队,全在我当事人雇下,出于负责的态度,也出于私人提醒,我劝您不要试图在香港和我当事人闹到法庭相见,到时候大家都会很没面。”
当时是什么心情。
隔得太远,已经模糊不清。
然而她记得那时候的惶然,夹杂着一种窘迫,羞愧。
在那种沉稳如山的巨大压迫感前,她无处安身,几乎抬不起头:“不是的……”
她声如蚊呐:“我不是想问财产……我只是……有几个条款,我不太看得懂……”
她看繁体,都看得很吃力,更遑论理解那些法条背后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