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信纸仔细叠好,塞进信封,用舌尖舔了舔封口的胶水,用力粘上。

仿佛这样,就能把她的怒气和警告,完完整整地,立刻送到千里之外。

信,跟着绿色的邮政车,颠簸了三天三夜。

它越过平原,翻过山岭,最后被交到了一双更粗糙的手里,装进一个帆布邮包,用军用卡车拉着,一头扎进了连绵不绝的群山。

边境线上的风,是硬的,刮在脸上像刀子。

临时驻地的帐篷,扎在山坳里,外面是无尽的黑夜和狼嚎。

帐篷里,一盏昏黄的电灯泡吊在顶上,光线微弱,把人的影子拉得歪歪斜斜。

空气里混杂着潮湿的泥土味,男人的汗味,还有一股挥之不去的枪油味。

一个脸上带着一道疤的男人,正靠在行军床上,咧着嘴傻笑。

他是李雪的丈夫,周卫国,大家都叫他老周。

他手里捧着那封皱巴巴的信,像是捧着什么绝世珍宝,翻来覆去地看,每一个字都舍不得落下。

“嘿嘿,这婆娘。”他一边看,一边发出满足的憨笑。

帐篷的另一角,光线照不到的阴影里,坐着一个人。

陆振华。

他盘腿坐在地上,面前铺着一块油布,上面是他拆解开的步枪零件。

他没看老周,甚至没发出一点声音,只是低着头,用一块棉布,慢条斯理地,一遍遍擦拭着冰冷的枪管。

他的动作很稳,很专注,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他和手里的这些钢铁。

“哎,老陆。”老周看完了信,心满意足地把它贴身收好,然后凑了过来,一屁股坐在陆振华旁边。

“看把你乐的。”陆振华头也没抬,声音从喉咙里滚出来,又低又沉。

“那可不,我媳妇来的信。”老周得意地拍了拍胸口,“信里还提到你家那口子了。”

陆振华擦枪的动作,顿了一下。

只有那么一瞬,快得几乎无法察觉。

“哦?”

“我媳妇说,你家张月揽同志,可以啊。”老周完全没察觉到危险,还用胳膊肘撞了撞陆振华,挤眉弄眼地说,“你这才走了多久,就有人惦记上了?还是个大学生,文化人!”

帐篷里的空气,好像一下子冷了。

那盏昏黄的电灯泡,光线似乎也暗淡下来。

陆振华停下了手里所有的动作。

他抬起头。

一双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下,亮得吓人,像狼。

“信上写的什么。”

这不是一个问句。

是命令。

老周被他看得心里一突,那点玩笑的心思瞬间飞到了九霄云外,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说了不该说的话。

陆振华的女人,是他的禁区,谁都不能碰,连口头上的玩笑也不行。

“没什么。”老周干笑着,想把这事糊弄过去,“就是我媳妇瞎说的,女人家家的,爱嚼舌根。”

“我说,信上,写的什么。”

陆振华的声音更沉了,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每个字都像一块冰,砸在老周的心口上。

老周扛不住了。

他咽了口唾沫,不敢再隐瞒,只能把李雪信里添油加醋的话,磕磕巴巴地复述了一遍。

“就说,有个大学生,冒冒失失的,问能不能追你家张月揽。”

他越说声音越小,头也越垂越低。

陆振华没说话。

帐篷里死一样的寂静。

只有外面山风的呼啸声,一阵一阵,像是鬼哭。

老周偷偷抬眼,瞥了一下陆振华。

他看到陆振华放在膝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