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男人长的还是挺有型的,中分的发型,一张英挺的脸,剑眉浓密,只可惜因为痛苦,眉头紧皱,失了几分美感。

“沈知鱼同志,谢谢你救了容特派员,只是现在情况紧急,我们必须先送人去县医院,其他的事情,等回来再说!”

“对,对,救人要紧!”

听到派出所所长的话,沈知鱼就一个想法,赶紧闪人。

男人姓容,这年代文的男主就姓容!

自己该不会是遇到了男主吧?

不要啊!

她是来享受生活的,不是来给人当继母的。

这是女主的缘分,她可不要抢。

人家女主贤惠懂事,勤俭持家,孝顺公婆,善待继子继女,是真正的贤妻良母。

沈知鱼自家知道自家的事儿。

前身如何,不好说。

但她是妥妥的做不到女主的程度。

她只想舒舒服服过一辈子,不想太辛苦。

目送派出所的人带着昏迷的男人离开,沈知鱼正准备回家,就见河边的水里闪过一抹金光。

“那是……?”

沈知鱼几步到了河边,一眼就看到了河里小水洼里游弋着的一条大金鲤鱼。

“哈哈,果然,收获总在失望后!”

沈知鱼麻溜儿地挽起裤腿,提着竹篓就下了水。

这条河并不大,也不深。

在南方人看来,这都不算是河,只能算是小水沟。

正常情况下,河里是不会有这么大条鲤鱼的。

但这条河的上流有一个大水库,每年夏天大雨过后,水库里养殖的鱼就会跑掉一些。

运气好的话,总有村民会在下游的河里抓到大鱼。

前身没碰到过这种好事,但沈知鱼却是到来第一天就开了张!

这一条大金鲤鱼,少说也有个六七斤重,之前应该是藏在了水洼边的水草下,这才没有被人发现。

只是,今儿碰巧被沈知鱼给发现了。

“走你!”

凭借竹篓,沈知鱼轻松地将鱼困浅滩的大金鲤鱼给捞了出来。

这大家伙的劲儿可真不小,在竹楼里扭动娇躯,大鱼尾巴愣是逮住机会在沈知鱼的脸上拍了两下。

“你惨了,看我不把你红烧了!”

沈知鱼提着竹篓上岸,速度扯了几把岸边的野草,打算盖住背篓里的大金鲤鱼,但这大家伙实在是生命力有点旺盛。

野草都被它拍了出来。

“算了,就这样吧!”

沈知鱼懒得再遮掩了。

她直接背起背篓,回家。

空投送了个男人来,让她空欢喜一场,但好在收获这么一条大金鲤鱼,足够她吃上两天了。

红烧,再蒸半锅米饭。

到时候,鱼汤还能泡饭,想想就流口水。

沈知鱼一路回家,没遇到一个人。

这会儿毕竟是到了午饭的饭点儿,还真没几个人在外面晃荡。

回到家,关了院门,沈知鱼就开始杀鱼。

这大家伙这会儿还能蹦跶,但被甚至于用刀背敲了脑壳后,它终于不蹦了。

开膛破肚,清腮去鳞,一整套操作,相当的丝滑。

作为一个将人生目标定位为享受的人,沈知鱼的厨艺是专门学过的。

虽然外面的各种餐饮场所很多,网上还能直接点外卖,但沈知鱼更喜欢自己动手,主打一个安全卫生。

鱼杀好,切断,加料酒、盐、姜蒜,去腥入味。

这需要一点时间。

沈知鱼正好趁着这个时间,把米掏了,蒸到锅里。

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