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男人长的还是挺有型的,中分的发型,一张英挺的脸,剑眉浓密,只可惜因为痛苦,眉头紧皱,失了几分美感。
“沈知鱼同志,谢谢你救了容特派员,只是现在情况紧急,我们必须先送人去县医院,其他的事情,等回来再说!”
“对,对,救人要紧!”
听到派出所所长的话,沈知鱼就一个想法,赶紧闪人。
男人姓容,这年代文的男主就姓容!
自己该不会是遇到了男主吧?
不要啊!
她是来享受生活的,不是来给人当继母的。
这是女主的缘分,她可不要抢。
人家女主贤惠懂事,勤俭持家,孝顺公婆,善待继子继女,是真正的贤妻良母。
沈知鱼自家知道自家的事儿。
前身如何,不好说。
但她是妥妥的做不到女主的程度。
她只想舒舒服服过一辈子,不想太辛苦。
目送派出所的人带着昏迷的男人离开,沈知鱼正准备回家,就见河边的水里闪过一抹金光。
“那是……?”
沈知鱼几步到了河边,一眼就看到了河里小水洼里游弋着的一条大金鲤鱼。
“哈哈,果然,收获总在失望后!”
沈知鱼麻溜儿地挽起裤腿,提着竹篓就下了水。
这条河并不大,也不深。
在南方人看来,这都不算是河,只能算是小水沟。
正常情况下,河里是不会有这么大条鲤鱼的。
但这条河的上流有一个大水库,每年夏天大雨过后,水库里养殖的鱼就会跑掉一些。
运气好的话,总有村民会在下游的河里抓到大鱼。
前身没碰到过这种好事,但沈知鱼却是到来第一天就开了张!
这一条大金鲤鱼,少说也有个六七斤重,之前应该是藏在了水洼边的水草下,这才没有被人发现。
只是,今儿碰巧被沈知鱼给发现了。
“走你!”
凭借竹篓,沈知鱼轻松地将鱼困浅滩的大金鲤鱼给捞了出来。
这大家伙的劲儿可真不小,在竹楼里扭动娇躯,大鱼尾巴愣是逮住机会在沈知鱼的脸上拍了两下。
“你惨了,看我不把你红烧了!”
沈知鱼提着竹篓上岸,速度扯了几把岸边的野草,打算盖住背篓里的大金鲤鱼,但这大家伙实在是生命力有点旺盛。
野草都被它拍了出来。
“算了,就这样吧!”
沈知鱼懒得再遮掩了。
她直接背起背篓,回家。
空投送了个男人来,让她空欢喜一场,但好在收获这么一条大金鲤鱼,足够她吃上两天了。
红烧,再蒸半锅米饭。
到时候,鱼汤还能泡饭,想想就流口水。
沈知鱼一路回家,没遇到一个人。
这会儿毕竟是到了午饭的饭点儿,还真没几个人在外面晃荡。
回到家,关了院门,沈知鱼就开始杀鱼。
这大家伙这会儿还能蹦跶,但被甚至于用刀背敲了脑壳后,它终于不蹦了。
开膛破肚,清腮去鳞,一整套操作,相当的丝滑。
作为一个将人生目标定位为享受的人,沈知鱼的厨艺是专门学过的。
虽然外面的各种餐饮场所很多,网上还能直接点外卖,但沈知鱼更喜欢自己动手,主打一个安全卫生。
鱼杀好,切断,加料酒、盐、姜蒜,去腥入味。
这需要一点时间。
沈知鱼正好趁着这个时间,把米掏了,蒸到锅里。
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