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之华来信了。

叶家搬到港城十多年了,这位曾经的二太太第一次写信过来。

信的内容很简单。

儿子叶盛和前几年下乡做了知青,今年跟同一个知青点的女知青结为革命伴侣,已经结婚。

叶兴德是叶盛和的父亲,有权利知道自己孩子的婚事,所以她特地写信告知。

叶兴德已经十多年没见过自己的二儿子了,忽然间收到这么一封信,这还是他第一个结婚的儿子呢,说不准过一两年,他就会多出来个孙子孙女。以前没有的慈父心莫名其妙的涌上来,觉得自己这个前妻耽误了自己儿子的前途。

当知青可不是就是吃苦么?

港城可有不少逃来的知青!

反正看到信他生气了,觉得自己的儿子不能随便娶一个村姑!立马让旬太太写一封信过去骂人。

顺便他还寄了一万港币过去。

不是他不想多寄一点,是旬太太说信会被检查,寄钱太多容易引来麻烦,所以他只能克制一些。

巧妈对内地的物价比较清楚,“寄一万港币够了,四千多块抵得了内地一个工人十年的工资。”

“不过就是下乡这事有点不好办,好像拿钱能买到工作,华姐……”方之华离婚后巧妈不再叫她二太太,而是称呼她为华姐。

巧妈有点担忧,“华姐聪明,但有时候有点轴。”

翠妈则不担心,“有钱什么办不到啊,上次你哥写信也不是求着要你汇一千块过去买工作吗?”

巧妈一听放下心来,“这倒也是。”

她们可是在老沪上生活过现在又在港城的,金钱有多少力量,她们再清楚不过了。

叶念念凑上前去,“等内地政策宽松一些再让爸寄钱过去吧,就是不知道他到时候还能不能记得这个儿子。”

陈明翠用手指点了一下叶念念的脑门,“别这么说你亲爹,他要是不在乎孩子能让那个罗秋芬进门?”

话题又从方之华转到了罗秋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