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3 / 3)

特色,无论做什么都会得到纯然的信任与支持,离各行各业的龙头地位只差开个可盈利的新项目。

按照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这并不属于垄断行为,因为以杜总的为人与品行,“败家子”永远不可能签下垄断协议,对于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也除了支持更多用心做产品的公司不会有其他引导行为,更不可能妄图一网打尽所有行业于自己手中。

可对于那些只想着“五毛成本净利润五百”的“资本吸血鬼”来说,这就是毋庸置疑的“垄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