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2 / 2)

这些人认为结婚就是搭伙过日子,是类似于一起经营公司的合伙状态。至于爱、喜欢,这样的感情是不重要的。

“是否爱一个人、喜欢一个人是我选择伴侣的唯一标准。”

人不是生来就懂得“爱”这种感情的。在温饱的面前,“爱”啊、“喜欢”啊这样的阳春白雪显得是那样的矫情。

然而作为一种高等的精神需求,能否理解“爱”、能否对他人产生“爱”这种感情是能反应一个人的精神层次到达了什么样的境界与地步。如果一个人完全不存在任何精神上的需求,则代表这个人的精神世界相当原始,相当贫乏。

这就好比动物吃生肉就满足了,它们不会理解人类为什么会变着花儿地去做料理。

没有爱的婚姻可以存在吗?当然可以。但既然不谈感情,合伙的双方应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那就应当公事公办地划分好一切,包括但不仅限于家务的分担,怀孕、生育、照顾孩子、照顾父母等等等。

可是怀孕与生产只有女性能做到,那就意味着一旦婚姻这场合伙里需要多加一个孩子,合伙双方平等的权利义务就到此为止了。

父母不相爱、仅仅是搭伙过日子,如此被生下来的孩子便只是一个产品。一个根据父母双方的需要,被随机制作出来的产品。

“诗语,你要记住,只要你不喜欢,你永远有拒绝的权利。”

“不论对方条件有多好,不论这个条件是他的身家、他的外貌,还是他对你的付出。”

“当然,就算你喜欢上了一个人,只要他不愿意加入你对未来的设想、一意孤行地要求你去加入他的生活,你去顺应他的生活,你也应该拒绝他。”

拒绝被钱和房子这样的物质绑架,拒绝被谁谁谁为你付出了多少、对你多么多么真心的道德绑架,也要拒绝感情上的绑架。

爱和喜欢不等于单方面的奉献与牺牲。

“倘若有人因此指责你,说你不肯牺牲就是虚情假意,你也可以反过来问他:‘如果你对我是真心的,那为什么你不为我妥协奉献?’。”

“况且,”

摸摸卫诗语的小脑袋,叶棠这次是朝着王姨笑了。

“秦家那两位也不是真的喜欢我。”

叶棠在感情方面不仅不迟钝,反而很敏锐。秦意的种种表现她看在眼里,却一分一毫也没把那当成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