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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理由

不知何时,窗外飘起了毛毛细雨,天空渐渐阴沉。

初秋的黄叶摇摇晃晃挂在树梢,一阵凉风卷过,叶子便打着旋落在空中,同点点针尖似的雨一般拍在透明的窗户上。

雨越来越大,室内却一直明亮温暖。

“五点半,终于可以下班了!”

一位同事迫不及待收拾东西走人,很快带动其他人停下手中工作,该下班的下班,要加班的也得先去吃一顿晚餐。

时染则是第一时间打完卡,已经在一楼站着了。

加班,不存在的。

门外倾盆大雨,地面湿答答的,凹下去的地方聚集了一方小水洼,稍不注意就会打湿来往行人的白鞋,惹得人无端咒骂几句。

“这天气真该死啊!”

时染也意识到如今她还没有代步工具,这种大雨天兼晚高峰简直寸步难行,还会被淋湿浑身粘腻腻的,不怪有些人不喜欢下雨天。

以前她最喜欢听着雨声在寂静空旷的房间里睡觉,实在不愿让一直喜欢的雨平白变成厌恶的模样。

于是她当即决定考驾照,买辆车。

二十分钟过去,手机打车界面依旧显示无人接单,地铁站离公司大约一公里,公交站倒是就在门口马路边,约莫三百米。

时染抬眼,公交站已经挤满了人,倒不如在室内等着。

如果一直无人打扰,时染是愿意等的,只是偏有人要惹她。

时珠不知从哪儿出现,踩着高跟鞋哒哒走着,脚步轻快,甚至急不可耐,直直地冲她走来。

“怎么?无家可归了?”时珠得意,随后朝落地窗外张望着,“我给妈妈打过电话,她会来接我。如果你给我道歉,我就让妈妈勉为其难同意你回来。”

“你有妄想症吗?”时染闭上眼深呼吸,这种自以为是的大煞笔还想让她做对照组?

真是蠢得让人窒息。

沈煜也是一样,不愧是男女主,一对卧龙凤雏。不过两人之间,时染还是更喜欢蠢萌一根筋的沈煜。

话说,沈煜上班第一天就加班,可谓吾辈楷模。

时染上辈子全年无休,这辈子谁逼她加班,谁就是她仇人!

“难道你真的不想回时家吗?你甘心放弃你好不容易找来的富贵人生?你在时家这一个月见识的东西,怕是前二十年听都没听过吧。”

时珠一副看破时染的模样,时染颇为无语,这人说不通!

“说到底,时家不过是三流豪门,靠着先祖的荫蔽才勉强维持如今表面上的繁荣,你以为人人和你一样,稀罕这些,不择手段都要抢来,还尽使些下三滥的招数。”

时染说完最后一句话,便抬脚离开,和时珠待在一处,她倒宁愿去外边淋雨来得痛快。

时染没有带伞的习惯,一只脚刚踏出大门,裤子上瞬间浮现斑斑点点的圆圈,像墨水滴在纸上,迅速向外扩散,还没来得及变浅,又被洒了一滴墨,周而复始,衣服很快全被浸了雨水。

即使在狂风暴雨中,她依旧漫步。

她看见一辆酒红色豪车,“滴滴滴――”响起刺耳的鸣笛声,寻声望去,雨刷器来回摇摆,却追不上雨点在挡风玻璃上扭曲的轨迹,以及驾驶座上面容模糊的时母。

两人眼神相对,时母是征服和势在必得,时染是无惧一切的强大灵魂,针尖对麦芒。

时染突然笑了,举起右手朝车里的人竖了个中指。她缓缓勾起嘴角,无声说道“滚”!

没想到时母突然发疯狂按喇叭,尖锐的声音响彻四周,路人脚步匆匆,也耐不住好奇心扭头看戏。

艾瑞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