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方可拟回过神,指着墙上的照片。
照片上的宋悯穿着正装,但显然不如现在沉稳,还带着几分学生时的青涩。杏眼耷拉着,圆润的线条硬是变出了几分锐利,微抿着唇,不咸不淡地目视镜头。
方可拟都能想象出宋悯当时拍照片时的样子,臭着一张脸,虚张声势地撑出生人勿近的气势。
根本没有那天帮他招待同事的圆滑。一定是拍了照就走人,连招呼都不打。就像私底下的宋悯,总是恶趣味地爱逗方可拟,然后用他漂亮的皮囊迷惑人,让方可拟连嗔怪都不舍得。
可惜他长得太显眼,一张素到不行根本不被当事人在意的证件照都脱俗出尘。
宋悯移开视线,早知道当时拍照的时候好好拍了。那天他甚至都还没睡醒。
“也就一般吧。”他说。
“不是一般,就是好看。”方可拟很认真地盯着照片。
那当然,宋悯抬着下巴,不然怎么把方可拟这个警校校草搞到手,难道纯靠他挥金如土的砸钱能力和资助男大学生的一片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