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2 / 3)

微微发黑,大概再过个几年就得全部落得个干净,然而上头锁却还是新的,搁在其上显得十分突兀。这些年来,几乎是每过几个月,眉娘就要唤工匠来换一次,我看着她低着声音小心翼翼指挥工匠换锁的模样,仿佛小女娃顽固地在维护着心头的珍宝。

虽然进来天气已渐渐转热,但身上衣裳穿得并不单薄,我费了好大的劲才从层层衣襟之中掏出拴在脖子上的红绳,上头系着一个小小的古铜色钥匙。

那是暗门的钥匙。

我深呼吸了一口气,将手中的钥匙缓缓推进锁孔,不打算再去想清风和邱五晏所隐瞒的到底是什么事,反正清风方才的意思我大抵听得明白,这不过就这么一两日的事,时间到了自然就会知晓。然而即使这么开解,心头堵着的感觉却越来越分明。

越来越乱了。我心一沉,一把拨开门闩,猛地推开了那道暗门。刺耳的“吱呀”一声下照映的是满目的雪色,在夜色下安然流转着温润的光华。

暗门里所谓的禁地其实并不是那么神秘,没有武功心法,也没有奇门秘术,只是眉娘布置的一个小花园,种植着大片大片的雪芍药,都是眉娘费尽心思从各地移植过来的,逢花开之际,明艳非常。眉娘喜欢芍药的明艳,却又只搜集雪芍,那品种极为难找,于是每得到一株便看她欢喜得如同孩童。

这里的每株花都有它的来历和故事。这一株含苞待放的是一个失意书生忍痛留下的,那一株花瓣豁了个口子的是前些年一个待嫁的姑娘欢喜赠与的,这边几朵讲的是张三李四的家常琐事,那头的几朵又能看明白几代人的恩怨情仇。

如果说他们都不司正职的话,那么我大概也赶了风潮不务正业了一把干着杂役的工作,却揽了读心花匠的活儿。并非是刻意为学,比起快意的刀枪剑戟、纵马射箭,我并不很喜欢侍弄花草这般精细的活计,也懒得去读花草的所见所景,只是因为天赋秉承。似乎世事向来都是这样,一个人一旦有什么能力,就必须应该做什么样的事,无论喜欢与否。而我也知晓,这看似无比废柴鸡肋的天赋,恰恰也是当初眉娘收留我的原因。

外墙忽的有歌声传来,唱得凄婉哀绝。说是“唱”其实并不准确,因为歌词在那个女子的口中模糊得几乎听不分明,只能算作低低哼着。

“星星之火兮,若火燎原兮,不可向迩兮,犹不可灭兮……”

我正侧耳听着,后头虚掩着的暗门乍然被推开,我吃了一惊,正欲发话,只听闻一个声音比我更惊疑,“你,是糜族人?”

第十八章 优胜劣汰

今夜云浓月淡,光影朦胧,在玄书里并不算是个好天色,煞气颇浓,诡谲暗转,最是容易出精怪鬼魅之流。我心尖儿不自觉一颤,念着“南无阿弥陀佛”眯着眼睛回首望去,来人的半边面孔在夜色中模糊不清,只余了半边头发丝在夜色中墨染升艳,倒是那身经久不变的黑衣倒是熟悉的很。

我正想问小黑到底是如何知晓我的身份,却见自己的袖间正懒洋洋地悬着一朵芍药花,暴露在空中时的盘错花根十分抢眼,不禁有些汗颜。忙心虚地把手藏在宽大的袖间暗暗使了个决,让它乖乖地又飘了回去,落地生根,仅是指尖微点便从含苞欲放开到荼蘼。

糜族人天生精于侍弄花草,可以知其所念,见其所思,控其所神,然而这般附庸风雅的能力在那群文人雅士之中还尚受欢迎些,若是在其他族群生死人肉白骨之类的能力对比下,便显得鸡肋软弱至极,便也不难理解为何他人会对糜族下手。

优胜劣汰,强者为王,本就是最理所应当的事。只是,他们杀他们的,我恨,也是应当该恨他们的。

小黑看着眼前诡异的景象,只是轻微皱了皱眉,常日寂冷的五官里难得藏了一丝疑惑的情绪,“麋族不是……”

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