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舒月原本正在写英语卷子,听到这句话,笔尖一顿。
是啊,人生,总要勇敢一次的。
她放下笔,从抽屉里取出那封写好的信。
准确来说,是情书。
这封情书,她写了快一周多的时间,期间换了好几个版本,几乎每一句的措辞都认真地推敲过。
较真的程度,甚至比她之前写参赛征文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毕竟,参赛征文这些东西,从小到大写了无数次,早已经摸清楚了它基本的结构。
而情书这种东西,她还真的是第一次写。
不知道应该写到那种程度,才能显得足够诚恳。
有时候不知不觉写得太长,温舒月想,如果是收到一个基本算是陌生同学的情书,还是长篇大论的话,他应该不会想看完。
所以最后又删到最简。
写这封情书之前,其实也纠结了很久。
她有时候都不知道,甚至连在好朋友面前提起他,都不太有勇气的自己,是怎么突然想到要做送情书表白这么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大概是因为前几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偶然听到有人讨论他。
说他高三可能会去准备艺考,要去学音乐,应该不怎么待在学校了。
当时听到这个消息,她突然就有种说不出难过。
之前还可以为自己的懦弱找借口。
没关系,来日方长,等你们再熟悉一些,再说出对他的喜欢,这样更顺理成章。
实际上,她连靠近他的勇气都没有。
那天晚上,她照例掐着时间,在校门口站了一会儿。
这是她一直以来的一个习惯。
她每天走到楼下,都会抬头望一下六班教室的窗户,看看六班是不是也已经放学,然后会尽快地跑到校门口,在校门等一会儿,有时候能恰好等到江时闻和路寻一起走出校门。
这个时候,她会混入放学的人群中,隔着不近不远的距离,描摹着少年的后脑勺。
心里的火苗雀跃跳动,仿佛在说,“嗨,今天也好巧。”
最近江时闻坐在窗边,要探测他的“行踪”更是易如反掌。
温舒月今天在楼下等了一会儿,教学楼里的人差不多都走完了,江时闻的位置也没人站起来。
她有点失落。
原本她已经决定,要是今天能在校门口碰见江时闻,就勇敢一次。
看来要等不到了。
不过她还是不死心,依旧在校门口站了一会儿。
等到人都差不多走光,保安开始催促她,她才拖着沉重的步子往外走。
要不,明天再做这个决定吧。
她这样想着,却突然听到背后有人叫了她一声,“同学。”
她猛然回头。
少年站在路灯的阴影里,轮廓清晰而精致。
他扬了扬手上的小吊饰,“你的东西掉了。”
温舒月摘下书包一看,果然,原本挂得好好的小猫吊饰不知所踪。
她呆呆地伸手接过。
再回过神的时候,少年已经走出去好长一截。
她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突然叫住了他,“喂,同学!”
江时闻闻言顿住了脚步,转过身,看向她的目光带着疑惑。
“谢谢你!”
这一句简短又客气的话,好像耗尽了她全身的力气。
她胸腔中的氧气就像是被抽走,像是刚跑完八百米那样,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江时闻点点头,没说什么,留给她一个背影。
那一刻,她一瞬间就做出了决定。
甚至都没坐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