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流满她全身,痛的她大张着嘴,使劲哀嚎。

可以前对她嘘寒问暖的男人,此刻再没看她一眼。

这就是任梓慕,我爱了七年的男人。

其实,他最爱的永远是他自己。

难怪哥哥在我结婚之前,用陌生电话发信息提醒我,说这个男人不值得托付。

可我那时沉浸在自己的爱情梦里。

却把他当成说胡话的神经病。

我扔掉匕首,擦掉手上的血,声音无比冷静。

转身对周玉文说:「哥哥,这个女人交给你处置,至于任梓慕」

我顿了顿,唇角勾起残忍的笑容,「放他走,我要他好好活着,被人奚落,被人唾骂嫌弃,最后,生不如死!」

周玉文笑着朝我点了点头:「好,薇薇,都听你的!」

他并没有让我失望。

沈倩就这样莫名消失了,警方没有找到任何证据。

只有我知道,她被带去了印尼,在暗无天日的窑子里为我的亲人赎罪。

而任梓慕一放出去就被拘留了。

往日,他为了打败竞争对手,竟然暗地里贿赂高官,常年欺行霸市,挤兑的同行业的竞争对手。

很快,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了。

任梓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时间不长,却是他这骄傲一生最大的污点。

对于他们这种曾身处金字塔顶端的人来说,这无疑是最大的痛苦。

三年中,他在监狱里被各式各样的人,特殊关照,惨的不如一条狗。

好多次,他都在难熬的夜晚,喊着我的名字。

「薇薇……我错了,我错了!」

可那个心软纵容他的周与薇,早被他的花心滥情杀死了。

现如今的,是周氏集团掌权任,周与薇。

因为哥哥的关照,任梓慕在监狱里挺了过来,三年后,老老实实的出狱。

出狱当天,门口围满等候多时的记者。

镜头的闪光灯咔咔作响,纷纷射在形容狼狈的任梓慕身上。

吓得他佝偻着身子,双手抱头,像老鼠似的弯下腰。

嘴里不停地呢喃:「别拍我,别拍!」

曾经那个意气风发,振臂高呼的首富任梓慕,彻底一去不复返。

他成了马路上随处可见的乞丐。

成了包子铺老板脱下鞋咒骂的偷包贼。

他再没有豪车别墅,整日住在大桥下临水的桥墩里,风吹雨淋。

某一天,我开着敞篷的迈巴赫,与他擦肩而过。

我以为他会像以前一样,大叫着「周与薇」,然后跑上来哭着求我原谅。

可这次。

他只是蜷缩成一团,将头深深埋进胸口,像一只落魄到濒死的野狗。

再后来,再没有人见过他。

而我则代替他,成为南城新的首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