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

不过他十分好学,几乎舍不得休息,不是读书就是写大字,看样子恨不得明日就中状元。

唐竹筠看他写大字,悲催地发现,一篇四五十个大字,她就认识一个字“一”,没错,她就认识这一个。

这里的字类似于篆书,极其难以辨认,和它比起来,别说简体字,繁体字都是曾曾曾孙子了。

前身不读书,是个文盲,她穿越而来,还是文盲。

“凛凛,你教我认字行吗?”

凛凛非常乐意,也非常享受做夫子的感觉。

他唯一觉得有些心塞的是,姑姑有点笨。

唐竹筠发现,凛凛的记忆力,可以用照相机记忆来形容,简直过目不忘,堪称学神。

据说狗的智商是四十,她这种普通人的智商是一百,凛凛的智商至少一百四,搞不好一百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