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我爸在,跟你在一起我就当接济乞丐了,无所谓。现在不行。”

“看看你给我的小破烂,戴着我都嫌脏了自己的手。”

我脱下手指上的小银戒甩到地上。

这个画面让沈妍脸色异常难看,

易铭心疼地抱住沈妍,幽幽叹了口气,

“哥哥眼里只有钱,看不到最珍贵的东西。”

“我觉得真心才是最重要的!”

围观群众中有人嗤笑出声。

“这肤浅的拜金贱人,一直靠着他爸爸沾着血的臭钱享乐,哪里懂什么是真感情啊。”

“他后来恬不知耻的去做人贩子老大的情夫,谁知道人家对他就像对一条狗啊!”

广场中爆发出一阵嘲笑声。

画面转到夜总会的总统包厢内,

一群身材高大的帅哥站成一排。

我站在其中,衣着清凉。

黑帮大佬谢夏看着我们,脸上没有一点温度。

“能喝酒的留下,其余的滚。”

我连灌了两瓶洋酒,

连站都站不住,却还不肯走。

谢夏看着我,依旧没有表情,

她突然猛地摔碎一个酒瓶,

将其中一块碎片扔给我,

“想做我的男人,想赚钱。”

“在大腿内侧刻上我的名字。”

“我叫谢夏。”

我毫不犹豫地将玻璃碎片插入大腿,

生生刻下带着血痕的她的名字。

血顺着我的腿流了一地,

我整个身子都在打颤,

但抬起头,我却看着谢夏笑得很甜,

只是那笑意不达眼底。

“爬过来。”

谢夏用最平淡的语气,

我伏下身,像一条狗一样,

爬向了谢夏,

做了她的情夫,

成为人口贩卖组织的一员。

易铭嫌弃地挥了挥手,

仿佛我是什么特别肮脏的东西,

“哥哥怎么会为了金钱下贱至此。”

沈妍一想到曾经和这样的男人同床共枕过,

就觉得恶心。

她的眉拧得很紧,

满脸的嫌恶。

人群中也是嘲讽声不断,

“脑溶液的颜色就是有误!那么肮脏的男人怎么可能有鲜红的脑溶液!”

“物质拜金男就该死!”

“为了钱做人贩子,猪狗不如的东西,凌迟处死也不为过。”

“继续继续!我们要看那个贱男人的下场!”法医没有理会那些声音,

只是继续操作播放着我的记忆。

画面里我已经是拐卖集团的核心成员,慢悠悠地在一群被拐来的孩子前面踱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