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刮了一次下巴的胡茬,残余的青碴依旧能看得出来,褪去了少年感后,他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一块沥出水的石头。
麦克斯藏起眼里的算计,笑道:“中国古话里有一句,他乡遇故知,形容此情此景再好不过。”
麦克斯的中文和纯种中国人说话没有区别,罗米很是惊叹,连问了几遍麦克斯是哪国人。
“中国人,美国人,美籍中国人,德国人。”罗米道:“my god我们四个可以去拍奈飞剧了。”
麦克斯已经发现了封隋和迟朔之间氛围的不寻常,只有罗米还在无知无觉地问:“你来中国是为了做生意吗,像我一样?”
“是的。”麦克斯换成了英文:“我在中国出生,母亲离婚后把我带回了德国,长大后我回到了这片故土,中国是个发展还未饱和的国家,比起欧洲从上世纪就开始的严重阶层固化,我认为这里处处是机遇,所以我抓住了机遇,在中国发展,混得还不错。”
罗米卖弄了一句从推特上学来的话:“中国处处是金子。”
“Joker一定能从中国挖掘到金矿。”麦克斯意味深长地道,“外籍身份在中国比较方便,可以做到中国人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
“yes,我去欧洲玩从未有过在中国这样的体验,中国人民很热情,我没有感受到一点儿歧视。”罗米高兴地和麦克斯碰杯,把杯里的香槟喝了一半,用手肘推了下封隋:“你怎么一句话都不说,虽然我理解你平时也很沉默,但这是社交场合,这样不礼貌。”
罗米用开玩笑的语气说道:“他这人就是这样,不喜欢说话,他是个很神秘的人,像个连环杀手。”
封隋:“……他不擅长比喻,不要误会。”
迟朔收到了麦克斯的眼神示意,向封隋举起手里的高脚杯,“封先生,故人重逢,敬您一杯。”
他的语调淡淡的,没有什么重逢的惊讶或激动,更不像封隋那样明显地呆怔了片刻,复而在眼里掀出惊涛骇浪,生怕别人看不出他对这个老同学的特别心思似的。
当然,在人际关系上神经大条的罗米肯定是看不出的,老奸巨猾如麦克斯,一下子把情况构想了个七七八八。
没人知道麦克斯心里正盘算什么,麦克斯的脸上仍挂着得体的微笑,看上去就是个无害而睿智的中年人。
玻璃杯口碰在一起,碰得封隋心里也响了一声,待迟朔喝尽了杯中剩余的酒,封隋才跟上,也喝尽了杯里的酒。
“不喜欢说话。”迟朔舔了下唇边的酒液,湿润的唇微微透出一点亮,“这可不像我从前认识的那个封隋。”
名字被迟朔从口里吐出来,轻轻飘飘的,封隋的心里在瞬间填满,又蓦然空落。
他的态度竟真和普通的老同学见面一般,好像把过往种种都揭了过去,毫不在意。
“你也变了很多。”封隋压抑着想要去触碰迟朔的欲望,说道。
变得他竟不敢在第一时间认出来。
“七年了,有变化很正常。”
是七年三个月零四天,封隋在心里补充。
他回忆着从前,算着他们分离的年岁。
是2668天,迟朔默默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