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04)(2 / 4)

往冥界的黑珍珠勾了出来。

啪嗒

黑珍珠落在他的掌心,缘一抬手覆上右眼。杀生丸并不看黑珍珠,只是询问道:看得清东西?

缘一揉着眼:糊看不清。

幼崽的右眼像是失焦了,毫无神采。

也是,一只眼封印了黑珍珠十二年,早习惯了它的存在。骤然将之抽离,饶是缘一也受不了,得缓好久才能看得清。

兄长是在担心我吗?缘一道,没关系,只要过一会儿我就能看清了。

担心?杀生丸轻嗤,不过是看在父亲的份上,让你的眼睛充当一下黑珍珠的匣子而已,我这儿可没有放墓地的地方。

缘一实时翻译:【我担心你看不见了。】

嗯,他悟了。

兄长是世界上最好的兄长!

不多时,杀生丸举起人头杖,将尖端点在黑珍珠上。瞬间,老人头狂笑出声,而在妖力的输入下,两兄弟身边的空间突然张开一个黑色的漩涡,它犹如一道门,正通向未知的世界。

杀生丸的绒尾卷过幼崽,朝漩涡中飞去。

兄长,祭拜的话是不是需要带食物?可我们没带狱门疆。

带食物做什么。杀生丸道,多此一举,妖怪可不兴人类祭拜的那一套。

记住,犬夜叉,即使是大妖,死了也不再有价值。这就是妖界的冷酷,身死之后,纵使妖界留有父亲的传说又怎样,父亲再也无法超过他死时的高度了。

顿时,缘一又悟了。

简言之,父亲已死,妖怪又不兴祭拜。且妖生漫长,霸道久远,常年很忙的兄长能记得来父亲坟前走走就不错了,还带狗粮干什么?

狗粮就该留给活着的狗才有意义。

拨开云雾,缘一看见了冥界的模样。在人类的形容中,冥界多为暗色,有开到荼靡的彼岸花,有浮着鬼魂的黄泉水,或许还有黑白鬼使牵着魂魄,走向投生之地。

可黑珍珠内的冥界不一样。

有山、树和飞翔的骨鸟,而在下方,矗立着堪比圣山的一座白犬尸体极高极大,仍是皮毛洁白、不染纤尘的模样,他合着双目,犬身两颊留有闪电状的妖纹,颜色虽暗淡,却不失锋利。

一如他死后的躯体,就算十多年过去了,妖力未散,尸体未腐,恍若活着。

父亲。

他们落在了生父面前。

作者有话要说:ps:斗牙王:我好感动!我的大儿子带着我的小儿子来看我了!

缘一:兄长,刀在哪里啊?

杀生丸:在他肚子里,尸骨未腐犬夜叉,把他劈开,我们取刀。

缘一:好。

斗牙王:

第114章第一百十四声汪

斗牙王活了近千年,妖纹蜕变多达五次,是名副其实的西国兽王。

当他以真身的姿态死去,葬于妖怪魂归的冥乡,其犬身之庞大犹如四半分的圣岳矗立在前,高大巍峨,下接缭绕的云雾,上比灰蒙的薄天。

犬坐而立,妖首微垂。兽王已故,余威不散。

他的尸身依旧完整,没有腐化的迹象。溢出的妖力盈满每一根长毛,待风吹来,它们便飘逸于风中,轻扬缓落。

看上去蓬松温暖,仿佛主体从未死去,只是闭上眼睡着了一样。

极静,也极危。

到底是独当一面的大妖,斗牙王虽死,可他溃散的妖力仍如刀锋般犀利。它们沉稳又霸道地笼罩着这方地域,强势碾压周遭的一切,连骨鸟也远远避走,更没有妖怪敢葬在他身旁。

放眼四围,唯有树木山崖,以及罩在白犬尸身外的一件大铠。悬绪总角、横胴立拳,是平安时的大铠样式,与杀生丸身上的妖铠极像,又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