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出名要趁早 第14节(3 / 4)

丹尼尔站在教室门口,望着外面一男一女两个身影,勉强嘴角咧出一丝笑容。

“曾宇泰,你不累吗,你这样跟了我几年了,你自己数数。”

说着,曾宇泰还真的停下来脚步,掰着手指数了起来。

五岁,六岁,七岁,八岁!四年,“四年,曾莎!”等曾宇泰算好,抬头看的时候,曾莎已经跑出了校门,上了保姆车。

曾莎上车以后就不停的喘着气,曾国安笑着发动了车子,“莎莎,怎么这么赶,后面有人追你吗?”

曾莎也开玩笑的回复爸爸,“后面有一只大...老虎在追着我跑呢,累死了。”

曾国安看了一眼车窗外,“咦,那不是宇泰吗?”

这时候,曾宇泰刚好走出校门来,四处张望着。

曾莎回头看了一眼,马上转过身来,“他才不是老虎,他是跟屁虫!”跟屁虫三个字,曾莎小声用嘘声说着,却很强调,很用力。

“莎莎啊,人家宇泰挺喜欢和你玩的,你怎么总是不待见人家呢?”曾国安苦口婆心的劝说着,总想看着曾莎与曾宇泰愉快相处。

“爸爸,今天我们班上来了一个转校插班生,从澳大利亚来的,还是个混血儿。”曾莎机智的转移话题,并且成功的转移了爸爸的注意力。

她可不想回去的一路上,都和爸爸讨论曾宇泰这个人!

chapter21

自从丹尼尔来了他们天星小学的三年a班,班上就几乎没有太平过了,女孩子们成立了支持曾宇泰团队,与支持丹尼尔团队,曾莎保持中立,谁也不参与,对于小孩子们的游戏,她一向没有兴趣。

她倒是多希望,最近通告能够多一点,忙一点,这样拍戏拍广告总比待在一群小朋友中间要来得好。

不管工作有多忙,她目前始终保持着年级第一名的称号,她也心里明白,这个风光劲头也只能维持到小学毕业,因为她的初中物理实在是太差了,还好文科很好,这才能保她当时顺利进入了附属高中。

下课休息时间,曾莎趴在桌子上,转动着圆珠笔,无聊至极。姑娘们都在走廊外跳着皮筋,踢着毽子,男孩们都在玩一些女孩儿们不懂的东西,这就是他们的九十年代啊!

突然一个小身影晃到了曾莎的面前,没看脸曾莎便已经得知了来人,每天穿着花花绿绿的名牌,也就姚心怡一个人了。

曾莎撑起脑袋坐了起来,有一阵晕乎。

“怎么了?”

姚心怡的两只小手一把抓住曾莎的胳膊,“曾莎,你跟我出来一下。”小姑娘笑得神神秘秘。

曾莎从座位上起身,跟着姚心怡走出了教室。

走廊基本上被男女生一边分割了一半,姚心怡拉着曾莎靠着栏杆尽量靠边走,不打扰到她们做游戏。那边的曾宇泰正和男孩子们玩得不亦乐乎。

原来丹尼尔在楼道里等候着,曾莎这时总算是明白了姚心怡的用心。

姚心怡把曾莎带到这里后,笑嘻嘻的跑开,她走到曾宇泰身边时还给了他一个很特别的笑,曾宇泰看不明白,转身瞥见了背后楼道里的两人。

“丹尼尔...是你找我吗?”

丹尼尔笑起来很好看,精致的小脸蛋上微微泛着粉色的光泽,他从背后拿出来一个布娃娃,是澳大利亚考拉的形态,递到了曾莎的手上,“这是我从澳大利亚给你带来的纪念品。”

曾莎手里拿着娃娃,犹豫不决,到底是拒绝还是接受,“莎莎你不要拒绝我,那样我会很难过的、”丹尼尔看曾莎的表情好像猜到了什么,这个孩子就当做是她的粉丝好了,一片心意,拒绝了实在不太好,况且他只是一个小孩子。

曾莎微微一笑,“谢谢你,丹尼尔,我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