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
陆三叔没有注意外头的景象,只专注地查阅着账册,眼也不抬:“唔,没想到还有大商号跑到这穷乡僻壤里头卖瓷器,这儿的贵族买得起吗?”
他想了想,摇摇头:“去看看,杀杀价,如果价格合适,咱们就把他家的瓷器都买下来,回头运到明珠城,价格至少能翻一番。”
陆三叔刚走下马车,还没走进渊流银座,目光却黏在了顾客穿的一件灰色羊毛衫上。
比起只被款式吸引的陆鑫,陆三叔眼光更为老辣,他一眼就发觉了这种毛线细密织成的衣物,对于北地御寒有多么重大的意义。
如果陆氏也能掌握这种衣料……陆三叔按捺住心头的火热,特地放低了姿态,向那客人问道:“小哥,你身上穿的是什么?”
客人莫名看了他一眼:“毛衣啊。”
“这衣料和款式都十分别致,很贵吧?是从明珠城买的吗?可以的话,能否割爱,转卖给我?”
客人愣了愣,第一次见还有人要二手衣的。
陆三叔笑容和蔼,命人从马车后取了三匹上等的穿花亚麻布:“这三匹布,都是我们北济陆氏商号的招牌,能制成好几件衣服了。跟你换身上这件毛衣,应该绰绰有余。”
客人像看傻子似的看他,撇撇嘴:“想买毛衣,大街上多得是,银座就有卖,那明珠城还得跟我们买呢。再说,麻布又不值钱,跟我换?美得你!当我傻吗?”
陆三叔笑容渐渐凝固,这小土城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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