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哼唧了一声,这才继续说道:“我的父母为了向军队宣誓忠诚,呃、呃,轻点,呃,再重点,实验项目和军队之间有合作关系……”
很简单的关系,很好理清。
“那你对我的感情也是因为药物之间的吸引力?”我掐了把自己的腺体,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要把问题全部问,掐了一下没用,又掐了一下,我干脆直接在腺体上掐十字架了,现在这枚硬币大小的腺体比蚊子包还碍事。
他大爷的,鬼知道这有多难。
偏偏闻以序听到我这个问题,还只会回答重复的几句话:“不是,我只是单纯的,很喜欢很喜欢一一,不,我是爱一一,我爱你,一一,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一一,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疯子,闻以序就是个疯子。假如忽略他刚刚放在沙发扶手上的、闪着锋利的刀光、流淌着新鲜血液的小刀的话。
这不是他的血,是其他人的血,只是不小心溅到了他的身上。
而血迹的主人则躺在不远处的双人床上。
穿着白色的浴袍,从浴室中出来不久,连头发都还是半湿着的,胸口处是一个巨大的洞口,死前惊恐的表情,称得上一个死不瞑目。
这位死相惨烈的血迹主人有张大名鼎鼎的脸,七世家最末位,孟家大少。
但时小南完全没有想要帮助这位孟家大少合上眼睛的意思。
他只是在纠结着该如何向似乎已经猜出了自己在做什么的妹妹回复消息,他纠结得有些久了,久到猜刚刚打出几十个字,就被打断了思绪。
此时浴室的门锁转动。
又一个沐浴着鲜血的人从浴室中走了出来。
是秦勉。
他转动着手腕,看向脸色算不上好的时小南,红发张扬,毫无不适,有些吊儿郎当地说道,“还是很不习惯杀人的血腥味?靓仔,你迟早得习惯。”
自从加入反叛军之后,时小南的地下偶像身份和优越的外表就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从前他只能出卖色相换取一些工资薪金。
现在已经能靠着灯光效应神不知鬼不觉之间要了卿卿性命。
尤其是在秦勉使了手段搭上了商家的掌权人之后。
时小南的价值就更大了。
“一点挣扎的痕迹都没有,他彻底迷上了你,真是被你迷得晕头转向。”秦勉只是把时小南面上表现出的纠结踌躇当做成对杀人的不适应,并没有放在心上,他身上的血腥味比时小南身上的重得多,“果然,我没有看走眼。”
有了商家,秦勉轻而易举地就和孟少成为了称兄道弟的酒肉朋友。
紧接着又利用了他好色的本性,带着他去参加了一场偶像签售会,被时小南迷晕了脑袋,不管不顾地爱上了时小南。
抓着他卫衣领口的手微微颤抖。
汗水浸透了我的后背。颈椎神经复杂且纤细,颈椎受创可致人瘫痪,还会压迫或是牵拉到动脉,引起基底动脉供血障碍,导致大脑缺血,大脑功能严重下降,从而引发记忆障碍。
当然了,严重的应激事件也会导致记忆障碍。被人拧断脖子,这本身就毫无疑问的是一起严重应激事件。
江开宇还不至于一点医学常识都没有。听到亲信的提醒,他缓慢地点了点头,唇下又溢出长长的叹息。
从样貌上来说,江开宇无疑是一位体面的中年男士。他个子较高,目测超过了一米八,身板厚实,没有常见于中年人身上的啤酒肚,五官也很耐看。满头黑发里只混入了几根灰白发丝,而这些染上风霜的发丝一点都不难看,甚至更为他多添两分成熟的味道。
可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