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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讓他头疼的,是他的女儿,陈珩。

一想到陈珩,陈达就觉得太阳穴突突直跳。

按照他的規划,她本该是待字闺中,安安静静地坐在绣楼里,跟着他重金请来的女先生学些琴棋书画,修习妇德女红。她应该像所有名门贵女一样,用香膏养护肌肤,用胭脂点缀朱唇,将自己打磨成一件温润无暇的美玉。

再过两年,他便可以利用她的美貌与家世,为她寻一个中原的世家大族,或是西域富可敌国的豪商子弟联姻。

无论哪一种选择,都能为他如今稳固的地位,再添一份坚实的助力,甚至成为他日后重返中原的阶梯。

可陈珩偏偏不,她就像一头脱了缰的野马,朝着他規划好的大道的反方向,一路狂奔而去。

她对那些涂脂抹粉的瓶瓶罐罐嗤之以鼻,对咿咿呀呀的丝竹之音充耳不闻。

不爱红妆爱武装,不喜丝竹喜农桑。

好好的大家闺秀不做,整日穿着一身方便行动的劲装,领着一群一群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流民,在城外那片鸟不拉屎的戈壁滩上,搞什么开荒

种植!

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事刚传到他耳朵里时,陈达气得差点当场掀了桌子。

他下令将陈珩抓了回来,第一次对这个唯一的女儿动了真怒。他把她关在房里,撤走了所有书籍,只留下《女诫》和《列女传》,又将那位差点被气走的女先生重新请了回来,严令她必须教会大小姐何为规矩。

陈珩的性子却倔得像头牛,她不哭不闹,只是沉默地对抗。不吃不喝,整整三日,滴水未进。

最后,陈达无奈,只得妥协。

也好,他当时想,就讓她去折腾吧。城外那片地,盐碱遍布,风沙肆虐,别说种庄稼,连根草都活不长。等她撞得头破血流,自然就会乖乖回来了。这也算解决了她总在自己耳边念叨民生疾苦的烦恼。

可他万万没想到,陈珩竟然还真让她折腾出了一点名堂。

起初是一些零星的传闻,说城外那片荒滩上冒了绿。陈达只当是笑话。

随后,一名下属前来汇报公务,言语间带着几分惊奇与谄媚,说大小姐实在是奇人,竟将不毛之地变成了良田,引得城中无地流民紛紛投奔,已有数百人之众。

数百人?陈达心中一凛。

这不再是小打小闹,已经足以让他这个太守无法忽视了。他必须亲自去看看。

马蹄踏出敦煌城门,扬起一阵黄沙。

越往那片荒滩靠近,空气中那股燥热的风似乎都变得湿润了一些。

当一片广阔得超乎想象的绿色毫无征兆地闯入视野时,陈达不禁勒住了马缰,睁大了眼睛。

盐碱滩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用篱笆和沙柳墙围起来的广阔田野。

一條新挖的水渠,如同一條银色的带子,蜿蜒着穿过田地,将远方雪山的融水,源源不断地输送进来。而在那一片片被规整得井井有条的田垄上,一层薄薄的、嫩绿的麦苗正破土而出,在狂风中倔强地摇曳着,汇成了一片令人震撼的绿色湖泊。

数十名穿着破旧衣服的农人,正小心翼翼地在田间劳作,拔除杂草,或是加固田埂。

看到太守策马而来,那些原本在劳作的农人立刻停下了手中的活计,脸上露出敬畏而又警惕的神色,纷纷低下头,大气也不敢出。

田地中央,一个高挑的身影直起身,用手背抹了一把额上的汗珠,平静地看着他走近。正是陈珩。

她穿着一身灰布劲装,裤腿上沾满了泥点,脸上皮肤被风沙吹得有些粗糙,呈现出一种健康的麦色。

没有女儿见到父亲的孺慕,也没有下属见到上官的畏惧,只有一种平等的不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