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至于内层, 他分成了三格, 外面也有几个小隔兜。两侧还可以放竹筒和笔筒。
笔筒是没有的, 这里的人拿笔一般用笔帘比较多。他或许可以给方戍再加做个笔筒,可以放墨条, 还可以放砚台的那种。砚台最好也做成可以放进笔筒里的款式,这样就能配成套。
于庆隆反复进行几次修改, 终于把设计图终稿弄好。之后他用旧布弄了个小的十比一的先试一遍,免得做出来跟想象的有区别。做完确定可行,这才裁了新布开始缝制。
至于那麻绳,是要用来编织内胆的, 因为布虽是粗布,但单纯地用于做书包还是薄了些,耐磨度不太够。他用细麻绳编出一个大片的“麻布”,再缝得跟内衬差不多大,就可以放进粗布里了。主要就是个桶形的衬,隔断倒是不用。
他不会织毛衣,但他有旧的布料,拆一拆就知道这东西是怎么织出来的,按照这种织法把经线跟纬线的“线路”搞明白就行。
这天,他终于把书包做好。他趁着方戍没醒,把最后一个小兜缝好之后背上肩试试。
为了结实耐用,他在缝肩带的布里也各加了一条拇指宽的编织款麻绳带。这样上肩之后结实,多放点东西也没那么勒。书包跟包袱皮放一起对比,唯一的缺点也就是比包袱皮重。
为了防止洗的时候缩水,他甚至在做之前已经做过预处理。
这里的一切都来得太珍贵,必须谨慎使用。
好在成果是让他满意的。
外面响起第一声鸡叫的时候,终于完活。方戍也悠悠睁开眼睛。
这会儿天是蒙蒙亮的,但他发现他的夫郎还是比他醒得早!
另一边的被窝里已经凉了,起这么早又去写画本子?
方戍赶紧穿衣服去了书房,果见于庆隆端端正正坐在椅子上伏案写故事,就是没写多少。
他看着夫郎略有些发青的眼底,不无心疼道:“早知如此,我就不该在夜里给你修好新增的内容。知上进努力是好,可你也不能不顾着些身体。”
他已经连续多日起早,可每每都是没有他夫郎早。每次醒来总是看到夫郎在要么写,要么思索。
“今天最后一天了。”于庆隆说,“往后就不起这么早了。”
“啊?这是何意?”
“因为我要做的事做完了。”于庆隆从脚底下藏书包的地方拿出书包来递给方戍,“给你做的。上回说的奖励。”
“这是何物?”
“这叫‘书包’。这样背。”于庆隆起身,为方戍把肩带挎上,“这里可以放很多书。这两侧还可以放水筒,放笔筒。比包袱皮装得多,比书笈轻。寻常时候用,方便些。”
“你每日早起,便是为我做这个?”
“那不然呢?你赶着我睡着时偷偷起来修稿,那我只能赶在你未醒时偷偷起来做包。喜欢吗?”
“喜欢!只要是隆哥儿做的,我都喜欢。”方戍珍爱地摸摸,又重新背上,去镜子前照一照。他从未见过此种东西,但真的很方便的样子!
“喜欢就好,也不枉费我折腾这些天。”
“我要去给父亲母亲看看!”方戍心里美得很,背着出去了,给方丁满跟方吴氏看。
两口子也刚醒没多久,正说着这事呢。
“你说这隆哥儿咋起得越来越早了?”方丁满道,“今儿我夜里去解手时孩子们那边灯还亮着。这孩子是不是写画本子写魔怔了?”
“应该不是,之前说是要给戍儿做个啥,许是起早贪黑做着呢。”
“那就不兴白天做?夜里做都睡不了觉了。”
“白天他们又要学又要写的,哪有那功夫?我瞅隆哥儿这孩子勤快得很,不是那偷懒耍滑的。他许是要抓紧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