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莫忧那双惊慌的眼睛,告诉陈一,没有自己,他能过上更快乐的生活。

仅一个月里,林莫忧在家里随便找书看,就靠自学熟练掌握了英语这门语言,能翻译完一本砖头厚的英文原稿。

陈一就开始动摇了。

接下来是俄语、法语、德语,林莫忧学起来都无比轻松,他随手捡回来的小孩,毫无疑问是个语言天才,这种天赋能带林莫忧去更广阔的天地。

陈一在逐渐让自己接受,与林莫忧止步于收养关系,总有一天他可以冷漠地看着林莫忧远走高飞。

但是……

他腰间环着的这只手,明明已经抖个不停,还不收回去。

陈一在心里默念了几遍林莫忧的名字。

他想,林莫忧,为什么要在我已经决定放过你之后,来招惹我呢?

就像是,陈一已经为他的猎物布置下了天罗地网,等着捕获的那一天就好了。

但这兔子的肉太少了,填牙缝都不够,吃完了还远远未满足,岂不是更难受。

所以他宁愿饿着,让兔子安然无恙地走过隐蔽的陷阱,这辈子唯一遭受的危险,只有曾被猎人追踪过。

结果这肥美肉嫩的傻兔子居然转过头,温顺地伏在地上,对着猎人大喊:我皮好痒,快来吃掉我!

为什么?

陈一睁开眼,他按住腰间的手,翻过了身。

刚刚陈一长久沉默着,没有任何动作,突然压住林莫忧,吓了他一跳,身体颤抖得更加厉害。

“这也怕,那也怕,”陈一冷冷道,“林莫忧,你要怕我一辈子吗?”

林莫忧很想说“是”。

但他能感觉到,这明显不是陈一想要的答案,可他也无法不惧怕陈一。

男人压在身上,眼里森冷的寒意已经让林莫忧不能思考了,他的脸被拍了拍,也没敢说话。

于是陈一掐起林莫忧一边的脸颊,问道:“你的脸为什么这么红?”

窗帘遮光,房间关了灯就是漆黑的,林莫忧都看不太清陈一的表情,然而脸上的力道加重,被掐得生疼,说明陈一发现了异常。

“因为……我给哥下药了,药我自己也吃了。”林莫忧轻声说,眼眶适时蓄满泪水,“我太喜欢哥了,但是哥讨厌我,对不起。”

他的演技其实很拙劣。

只要有一丝光线,陈一就能发现,林莫忧的脸色是黯然的惨白,颤抖的嗓音是由于恐惧和惊慌,而不是绝望的爱慕。

只是就算有疑惑,也被猎物自投罗网的失而复得之感冲淡。

林莫忧不知道陈一在犹豫什么,但自己没被揍,应该就是没有触犯陈一的规则,可以继续执行原来的计划,他必须要让陈一对他感兴趣。

“哥,你要不要试试,我可以当女人用的。”林莫忧握住陈一掐着自己脸颊的手,小心翼翼地将那只手移开,往被子里伸。

他分开双腿,引着陈一的手滑过皮肤,到达隐秘的深处。

“我今天洗的很干净,”林莫忧咬了咬舌尖,让自己保持清醒,“哥,我觉得你可能喜欢……”

陈一默不作声地,指尖在这条微微湿润的细缝上轻轻抚过。

他完全没想过这兔子不仅肉质鲜嫩,还是只发情期的骚浪母兔子。

而且,这处软肉触感光滑,没有毛发,两瓣的形状肥厚……陈一听说过,这叫白虎逼。

是极品中的极品,也是最下贱的骚货。

陈一皱着眉,眼神再次变得冷峻,突然将手指直直插入细缝,伸到了底。

他没有触到任何应该有的阻碍。

“你不是处?”陈一低声骂了句。

林莫忧咬着唇,忍住这突如其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