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云严肃地说道:“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追随一个屠城的恶棍?”
“因为他给我机会——”
兰斯直言不讳:“大侯爵阁下您生在最古老最尊贵的神圣家族,长在堆满金银珠宝的宫殿里,您的大公哥哥略施小计就让您成了高拉大侯爵。即便将来不幸被皇帝剥夺了大侯爵封号,您也能在您哥哥去世后作为下一任神圣大公的监护人,一世躺在金山上。”
“而我,以前是在角斗场和人搏斗换面包的奴隶,现在是在战场上和人搏命换金币的佣兵,按太阳帝国制定的爵位体制,我奋斗一生也无法得到最末等的男爵封号。”
“但只要阿方索建国成功,我能立刻晋升贵族!”
(原来如此,贵族封住了底层的晋升通道……兰斯他们于是寄希望于阿方索,想通过暴力为自己和后代争取更好的未来……)
萧云想起了下城区的学生们。
(他们也想出头,却受限于平民身份……)
“而且阿方索是个很有魅力的人。”
兰斯兴致勃勃地说下去。
“我说的有魅力不是说他长相英俊,虽然他长相英俊,又危险又矫健,像荒野白狼。他识字不多,却赏罚分明,尊重学者,出手阔绰,提拔人才的时候不看家世只看能力。”
“他很勇猛,能记住身边每个士兵的名字。在战场上,他总是率先冲锋,像死神一样不知疲倦地收割生命,而不是效仿传统贵族躲在安全的后方指挥前线。”
“……最懦弱的人也会被他的热情抓住灵魂,跟着他舍生忘死地冲向前方。所以他总能获胜,永远不会失败。”
“阿方索识字不多是我的错——”
约翰-迪尔突然开口,神色愧疚。
萧云想起约翰-迪尔和阿方索是同乡好友。
“……他的母亲是个酒馆女招待。他没有父亲,他母亲也不清楚他的父亲是哪个客人。在他三岁的时候,他母亲被酒馆斗殴波及失去了生命,是酒馆的其他女人以及照顾她们生意的赌徒、佣兵、小偷养大了他。”
“他五岁时就跟着大一点的男孩去暗巷摸醉鬼的钱包、去河边扒尸体的铠甲——因为天生白发、长相俊美,又是个没有父母庇护的孤儿,他必须比同龄男孩更加勇猛好斗,凶悍大胆,让成年人都觉得他不好惹。”
约翰-迪尔补充说道。
“他看不起贵族,觉得他们中的大部分只是运气好生在贵族家庭,让他穿上贵族的衣服,他可以比贵族更像个贵族!”
“他曾和我约定,等他成了国王,一定任命我做他的首相和公爵,这样他就不用浪费时间学习复杂繁琐的法律文书了。”
“等你见了他,你也会赞同‘他是个有魅力的恶棍’这句评价。”
“……”
“听你们两个说了这么一大通,我忍不住开始想象和阿方索会面的场景了。”
萧云若有所思。
约翰-迪尔这时突然抬起马鞭指着云雾缭绕的前方,正色道:“您哥哥为您选择的高拉不仅气候湿润土地肥沃,还是个天然的港口外加东西方贸易中转地。只要消除诅咒,收服蛮族、安置好食尸鬼,它就能成为西大陆最繁华的城市!”
“但有一个问题,我们必须尽快解决——”
“什么问题?”
“当地未必愿意服从您。”
……
……
这个时代,通过整理六千年前被天罚毁灭的永恒帝国留下的知识碎片,学者们已普遍知道他们居住的世界是一个被众神命名为艾拉星的悬挂在无垠宇宙中的巨大球体,也知道信仰的众神大多是真实的存在,祂们生活在遥不可及的更高的维度空间,祂们会因为各种原因干涉人类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