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1 / 2)

两个人说着话,享受了一会儿净土就听到楼梯边的人突然吵闹。

二人望过去,原来是郑珩洲他们。

郑珩洲正装出席,云挽君今天做的造型很好看,妆容清纯,不张扬,透着清冷疏离,姿态高雅,她右手边是季归晚。

季归晚酒红色的长裙衬的肤色格外白皙,端庄不失稳重。

一家三口的出现掀开了一个话题。

“郑家来来回回出现了三个女儿,郑染衣太小家子气,有时候看着上不得台面,孟桀又太张扬,嚣张跋扈太得罪人,不带市井气,却也高雅不到哪里去,现在这个,才有点豪门千金的样子。

不急不躁,这才是名门闺秀的模样。”

“不知道以后怎么样,反正现在看着是个人样,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不过三个女儿,还是孟桀好看点。”

“就是说,我也觉得孟桀好看点。”

“我可太爱孟桀那目中无人的样子了,拽姐两个字就是说孟桀的吧?”

“不过还挺可惜,怎么就跟郑家没关系了呢。”

一些人喜欢孟桀,而有一些人想跟云挽君搞好关系,说着说着不由得走过来提高了一点声音,“不啊,我觉得云挽君好。”

“大大方方才是豪门千金的姿态。”

“我挺喜欢云挽君的,各有各的美,孟桀也就一般吧,当初孟桀刚回到郑家,骨瘦如柴,一点美感都没有,你们觉得好看不过就是被衣服衬的,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罢了。”

章清颜冷眼看她们一眼,“我记得阿桀当初给过她们帮助。”

“要不然白眼狼这个词怎么来的。”苏饶嫚已经习惯了。

章清颜翻了个白眼。

郑珩洲开始讲话,就像个没有感情的讲话机器似的,全程生无可恋,就跟被迫的一样。

就连一直把笑容挂在脸上的季归晚此刻都笑不出来,只是淡声说了一句宴会开始就没再说话了。

他们的态度对云挽君不重要,反正她要的已经得到了,这边讲话结束,一堆人围了过去吹捧,包括被章父推过去的章清颜,太快了,苏饶嫚都没反应过来。

待反应过来之后,章清颜已经被推到了云挽君跟前。

围在那里的人太多,云挽君谁都没兴趣,她只对章清颜有兴趣,只因为她是孟桀身边的人。

听说孟桀还没强大起来的时候不少人都离开了她,死的死伤的伤,而孟桀只要再强大一点就都能护住,可是她太弱小了,以至于孟桀现在都耿耿于怀,尽力想护住每一个人。

可她偏不让孟桀如愿。

她要让曾经的事情再一次上映。

她可太喜欢孟桀无助的样子了。

她不动声色的从旁边人手中接过两杯酒,递给章清颜的时候手指微动,不起眼的白色粉末落入酒中,“我看你很想认识我。”

章清颜没接,“你眼睛不太好,郑家家大业大,记得看看,这点医药费总不至于欠你的。”

牙尖嘴利。

云挽君把她的话听进去了,“我记住了。”

这么顺从反而把章清颜整不会了。

云挽君手里还拿着酒,手没放下。

章父催促着,章清颜无奈之下接过,云挽君先抬了下酒杯,而后一饮而尽,随即看着章清颜。

众目睽睽之下,章父催促之下,章清颜无语,杯子刚到嘴边,从她身后伸过一直手把杯子从她手中抽出。

所有人看过去。

是孟桀。

一身便服,白色上衣的拉链拉到顶头,不见白皙的脖子,头上戴了个白色的鸭舌帽,手中拿着酒杯脸色晦暗不明。

章清颜惊喜,“阿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