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村里,裴乐脚步明显轻快了:“不知道阿嫂会做什么好吃的。”
“阿嫂说今天煎鱼。”程立早上听见的。
裴乐眼睛一亮:“那可好,我喜欢吃鱼。”
两人快步往家走,走到一半,却遇见了个挡路的。
马有庆嫌家里脱麦粒尘土重,于是拿着本书出门。
书上的文字枯燥又无聊,他看了一会儿就想打瞌睡,又怕被家里人发现,便爬上麦垛躺在上面。
惬意了没多大一会儿,就听见了一道讨人厌的声音。
马有庆坐起来一看,只见不远处一高一矮两个人。高点的那个额头正中哥儿痣鲜艳,左手提着篮子,篮子盖着麻布,麻布下鼓鼓囊囊的不知装着什么,右手扶着肩上的东西,像是粮食。
矮个汉子则什么都没拿。
马有庆眼珠子一转,滑下麦垛,站到路中间,贱兮兮地说:“这不是乐哥儿吗,刚从镇上回来?怎么你夫君一点东西都不帮你拿,也太不知道怜香惜玉了。”
“虽然吧,你不是什么香也不是什么玉。”
马有庆是大东村罕见的读书郎,十三岁,最爱拿本书满村子转悠,逢人便要卖弄。
裴乐很看不惯他,不吃他那一套,两人打过不止一次架,可谓是宿敌。
“好狗不挡道。”想着快点回家吃饭,裴乐骂完就打算绕过去。
马有庆却不放过他,挤眉弄眼:“拿这么多东西你不累么,用不用我帮你拿一半。”
“找打是不是。”裴乐放下篮子,语气阴沉起来。
马有庆往后跳两步:“不会吧,你要当着未婚夫的面打我?我可是汉子,你跟我拉拉扯扯,不怕被退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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