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天晚上,他弹着吉他唱着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牢牢地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有些什么坚硬的东西,在胸腔深处,被慢慢地瓦解了。
回来之后的那几天里,我反反复复地听着那首歌,吃饭的时候听,泡澡的时候听,睡觉前戴上耳机听,醒过来还在听。
我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他的样子。我想我是着了魔。
其实,我并没有从一开始就放任自己,不骗你,我也努力地克制过。我尝试着不要去想这个人,不要去想白灰里79号这个地址,但过了几天我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我不愿意出去逛街,不愿意看书、上网,不愿意接任何人的电话,我满脑子都是这个仅有过一面之缘的闵朗。那天下午我洗完澡,打开衣柜,看见那件月牙白的旗袍,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很疯狂的念头。当我穿上它,坐在镜子前开始化妆的时候,我知道,我可能完蛋了。你记不记得我卧室里的那张黑白照片,那是我二十三岁的时候特意请一个收费很高的摄影师拍的。那是在冬天,一望无际的空地,我就穿着一条单薄的裙子,摄影师举着相机一边狂摁着快门一边大声地喊着:“跑起来啊,乔楚,别缩着,你可以的!”
我不记得我跑了多久,跑了多远,寒风呼啸着从我的身体上刮过去,可我感觉不到冷,我的耳边只有摄影师的声音,他还在喊:“跑啊,乔楚。”当我坐上去白灰里的出租车时,昭觉,你知道吗,我又听见那个摄影师的声音了。跑起来啊乔楚,别缩着!
当我站在79号的门口,忽然之间,我知道自己要跑去哪里了。就是这里啊,昭觉,原来就是这里。那一刻虽然我脸上是在笑,可我的心里,却莫名其妙地很想,很想哭。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就连第一次恋爱时也没有过。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它,也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这种荒唐的行为。深更半夜,主动去一个才见第二次面的男人那里,更荒唐的是,他吻我的时候,我竟然颤抖得像第一次。
半夜我醒过来,看见被丢在地上的白色旗袍,心里有一种隐秘的奇异的快乐,当然,还伴随着淡淡的羞耻。
我坐在床沿边,看着闵朗熟睡的脸,激动得浑身战栗。没错,这很堕落,这正是我写了这封信却不敢发送给你的原因。我知道在你看来,这件事很好定义——两个游戏人间的狗男女有了进一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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