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 11 章(3 / 3)

养不起 水云夕 7543 字 1个月前

主流媒体发表的,关于林氏或将与国内最大医疗器械工厂合作的消息。

这是篇很公式化的报道,文案部分每个字都透着“模版”两个字。

唯一吸引沈茁的是文章中间穿插的一张图片,图片里林庭安走在红毯上,正大步向前走着,修长的腿被完美展示出来。

他神色专注目视前方,左手微微抬起,右手覆在左手手腕处,像是在调整袖口。

“看什么呢,这么专注。”

沈茁沉浸其中,完全没注意到有人走过来。

等他回过神,孟也已经抽走了他的手机,疑惑地看着他的手机页面。

“你什么时候对商业新闻感兴趣了?”

孟也上下翻了翻,发现是篇无聊的新闻报道,撇撇嘴把手机还给了沈茁,打开电视,继续看他的搞笑综艺去了。

“我就是不小心点开了。”

沈茁紧张得手心都是虚汗,还好孟也没多想,不然他可是解释不清了。

“图片上那男的倒是人模狗样的,”孟也抽出茶几下的零食用力撕开,随口道:“这些有钱人最会穷讲究了。”

说起这个他莫名想到了冯尽,语气不免重了几分,“吃好的穿好的,还以自我为中心,总之啥事都得他舒服了。”

“你就说这人,”孟也压低沈茁的手机,打开那张图,点了点林庭安的手,“他手腕上这袖扣,咱俩打一辈子工都买不起一颗。”

袖扣……

沈茁沉默着看向男人的手腕,闪光灯下那里确实发着金光。

这男人浑身上下都耀眼,他这才忽视了袖口处小小的闪光。

沈茁紧紧握着手机,脑子里突然有根拧巴在一起的弦崩开了。

他的目的就像想要林庭安的钱,因为他是孩子的爸爸,他有出钱义务。

哪怕他不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这也是他隐形的责任。

但这钱他非得面对面朝林庭安要吗?

沈茁按灭手机,他瘦削的脸映在黑黑的屏幕上。

不如换条路,有钱人应该不会在意一颗丢失的袖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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