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喜乐进了试衣间,她还是第一次穿旗袍,生怕穿坏了人家的衣服,因此一举一动都很谨慎。这一折腾就久了些,等她出来的时候,外头的两个人已经准备要付钱了。
她们听见珠串响动、互相碰撞的声音,就知道里头的人试好衣服出来了,纷纷回头看。出来的这位姑娘眉眼含笑,其身上的湖蓝旗袍原本容易显得老气,但却衬得她肤白胜雪。大开大合的竹叶纹半点没有抢走主人的风头,反倒显其矜贵。她以右手挑开那隔绝两室的珠帘幕,半袖之下现出藕似的小臂,让人视线又停在她亮亮的眼睛上。这双眼睛的主人粲然一笑,方才若有若无的疏远贵气又顷刻消散,只剩下一个精灵似的妙人。
方信艾一看见常喜乐眼睛就亮了,她走上来拉着常喜乐的手上上下下打量,赞叹道:“刚才你拿衣服进去的时候我还担心颜色太深、花纹太大了你压不住,但是这么一看真的好适合你!”
她转头看向刚才已经和她们打得一片火热的老板,问:“姐姐,她这衣服配什么发型合适呢?”
老板认认真真地打量了常喜乐一会儿,也没说话。她从柜台的梳妆匣里挑了个镶嵌白玉珍珠的发夹,从后将常喜乐两鬓边上的头发向后拢,最后用这发夹固定住。这一下露出常喜乐雪白的脖颈和漂亮的耳朵,立刻显得装扮更清爽了些。
她又捏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说:“我给你描个细眉吧?”
那梳妆匣里东西一应俱全,她挑好眉笔就为常喜乐描起眉毛来。常喜乐不太敢动,只是乖乖地仰着头,感觉头顶隐隐传来这位漂亮老板的香气。
老板最后拿出一张胭脂花片,让常喜乐以双唇抿一抿,大功告成后,看着任清和方信艾惊讶的神情,常喜乐接过老板的镜子。镜中人眉眼如画、红润唇色尽显风情,简直像从民国时代走出来的人似的。
常喜乐只觉得,要有些认不得自己了。但她瞄到镜子中的左脸,还有一小道几乎看不见的疤痕,又醒过神来。
老板笑着捏了捏她小巧的耳垂,说:“其实这里戴个珍珠耳环,就更完美了。不过我看你没打过耳洞。”
常喜乐点了点头,也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耳垂。
方信艾作为当年中考一结束就打耳洞的先锋人群,好奇地问常喜乐:“对哦,喜乐你一直没有打耳洞,是怕痛吗?我跟你说这个其实没什么感觉的,一点不痛。”
常喜乐抿嘴笑起来,她摇了摇头没说话。
结账的时候,老板再三强调那些簪子、发夹都送她们:“我一看见你们呐,心里觉得有缘分。下次想我了再来玩啊。”
几人有点舍不得老板精心给她们做的妆造,干脆就先这么穿着回学校了。
常喜乐走在路上,总觉得自己忘了点什么,她每次一早起就容易大脑发懵。
等几人吃完午饭,任清拿出她的照相机来拍照。三个人在宿舍里折腾了好一会儿。常喜乐还是觉得心里有点不得劲。等她拿出手机看了眼,发现有几条未读信息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诶!我下午要去拍卖会来着。”
西港:[拍卖会定在晚六点,我早一些来接你,一起吃个晚饭吧?]
西港:[三点半见面,可以吗]
方信艾也记得这件事,她说:“那不是还早吗,还有一个小时呢。”
常喜乐站起身,打算换件衣服,被方信艾按住了手,问:“你干什么?”
“换套衣服。”一到要出门的时候,常喜乐就习惯性地想换回她日常的装扮。
“别呀,就这么去嘛。”方信艾摇了摇她的手,不舍得这么好看的衣服就被换下来,“衣服买来不就是为了穿的,此时不穿更待何时!”
常喜乐沉吟片刻,觉得她说的有道理。有时候人也可以换换打扮,否则怎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