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博拉梅茨(2 / 3)

选择了睁只眼闭只眼,兔子还能再打,这种在茫茫枯燥中偷寻乐趣的旅行,谁知道下次是什么时候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受法尔法代非要往帽兜里揣的那几个不知道什么动物的卵的影响,在远行之人磨破第一双木鞋子、回到住地之前,这群人一合计,不知道从哪逮了只犬类幼崽回来——还是三个头的犬类幼崽!真是猫见了炸毛,人见了痴呆,领主见了无语。

“……这什么?”法尔法代问。

“是……狗吧?”有人说。

“我觉得是狼。”另一个人插嘴,“但我不保证,这两种东西小时候长得一个样……”

“我问你们上哪抓的……算了。”法尔法代叹了口气:“抓紧时间往回赶吧,还有,我再重申一遍——不许再给我往回带东西了,死的不行,活的也不行!”

***

赫尔泽爬上高墙,她费力地抱着一团白布,浣洗时留下的冷冽、干净气息此刻正让她心绪平静,她向同样过来晾晒衣物的人问好,然后敛着草绿色的眼眸,慢慢把布捋平,从此处往下眺望,半个中庭都被摆上了木架子,上面是飘荡的衣服,在始终沉闷的天空下自顾自地斑斓,掌控人的心绪混合色彩,宛若一面面等待回收的清洁旗帜。

她想起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没少被训斥吃相贪婪、胆小如鼠,连爬树都会腿软,要是现在再把这两个形容词摆出来问,那一定没人觉得这能和她有什么关系,乡下人嘛,一辈子能干的事情不多,出生——出生就没了娘的就只能喝母羊的乳凑合——度过童年——玩闹、责罚和没完没了地和镰刀、铁锨打交道——再到长大成人,一家人靠着那几亩地过日子,作为磨坊主的女儿,她的家境是要比其他农人宽裕的,但也少不了和乡人邻里,僧侣还有流氓打交道。

他们一家的长子早夭,所以父亲只能轮流带着她和姐姐上集市,接着,她会继续直接或间接地参与进别人的出生、成长、婚嫁和死亡,生活在世世代代都沾亲带故的小村子里,直到死去——好吧,她死的太早了,但纵使如此,她也从没想过,这一了百了的背后,还能有另一份未知等着她。

就像吉特娜评价的那样,赫尔泽这姑娘并不蠢笨——如果把她的小心翼翼和识时务误认成胆怯与退缩的话,那这轻率的认知是会让人狠狠栽跟头的。她清楚自己很大程度是因为来得早,没有骑士的气势、也没有炼金术师学识的乡下女郎只能让自己尽可能冷静,并且尽可能多地去和人交流,和人打交道,不张嘴可是不行的啊!人在死后的第一反应是混乱,而她需要抓住这份混乱,把人一点点地引导到正道上来……

只需要多一点的同情,多一点的聆听,死者多贫贱、少王侯,这句讽刺足够让她和大部分人混个眼熟了,就像以前别人有求于她父亲那样,她需要在适度范围内尽可能多地施以援手,让别人记住她,想得到她,以总管的身份做这件事和以普通人的身份做这件事有截然不同的意义,总之,就连法尔法代都知道,她看似跌跌撞撞、却还是凭自己站住脚跟的。

“可以适度帮帮忙,别明面,也别过多。”法尔法代那时候说:“人对自己赢来的东西更有安全感。”他轻描淡写道。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法尔法代似乎想笑一笑,可终究没能牵起嘴角,可能刚好想到了其他事情吧。

突然间,她遥遥看到了那弯月一样的列队,她收回思绪,提起裙摆,哒哒地从城垛那头下来,脚步轻快,黑发飞扬。

“回来了。”她说:“他们回来了!”

话虽如此,法尔法代走前就专门提过,他回来的时候所有人该干什么干什么,别搞迎接那一套,太耽误事了。

法尔法代边走边解下披风,他还没来得及喝上一口热茶,就用披风把那些狗蛇一裹,匆匆忙忙地往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