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枝末节,在她打算谈论正事时又听到顾晓昼震惊中夹杂着委屈的声音:“你单独给那个花瓶买杯子?”
“她不是花瓶。”许炳棋声音冷淡:“她有自己的名字,她叫宋观瑾。”
许炳棋在身为好友的自己面前,维护那个企图烧冷灶的花瓶。
“呵,真够亲密呢。”
顾晓昼再一次捋了捋耳畔的碎发:“我们这么多年友情,你都没单独为我准备过杯子。”
还是那么可爱的皮卡丘马克杯。
“准备过,你不是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就摔碎了吗?”
许炳棋打断了顾晓昼无意义的发癫行为。
顾晓昼抚摸耳畔碎发的手顿了顿。
原本蒙尘的记忆骤然恢复了色彩。
在她们十多岁的年纪时,许炳棋钟爱色彩艳丽的杯子,还亲手画制了布丁杯草稿并烧制。
随后满怀期待地送给了顾晓昼。
“俗气的杯子。”顾大小姐接过来后随意打量了几眼:“倒是很符合你这种俗气的人。”
之后随手打翻在地。
顾晓昼收回手,指甲攥紧了昂贵的大衣。
“我那时那么小,怎么会喜欢那种杯子。”
似抱怨似辩解。
“观瑾她很喜欢。”许炳棋不愿意从杯子这种小事上与顾晓昼过多纠缠:“你过来的原因不仅仅是为了忆往昔吧?”
顾晓昼能找到这里她并不意外,这本来就是她短租的房子,等新房装修好以后她就搬走,也无所谓顾晓昼是否知道她的住处。
目前她只是需要一个合适的契机不经意间把话题引向之前的热搜。
观瑾,好亲昵的称呼。
还不知道私下如何称呼那个花瓶呢?小瑾?亲爱的?
这两个人私下到底是什么关系?真的仅仅只是朋友吗?还是说...
顾晓昼越想越不安,她直接理了理大衣,随后站起身。
许炳棋一脸疑惑地看向起身的顾晓昼,不明白这位随心所欲的大小姐又犯了什么病。
然后她看到顾晓昼径直往卧室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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