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父母的私人财产,跑去天涯海角你还是你爹的孩子。除非逃难当一辈子黑户,不然碰到什么好心人,也是一样被送回家。
吴珍娘扁扁嘴,没压住好奇心:“阿姊,你什么时候开的酒馆啊?哪里赚的这么多钱?”
——打家劫舍。
——要不然再干一票大的,赚点本金?
——不不不,我是遵纪守法好公民!不想落草为寇,当什么梁山好汉的。
“酒馆嘛,可能暂时开不起来了……”
想开只能先借钱,看有没有哪位天使投资人对她的项目感兴趣,来一个a轮融资。
——比如张居正?
俗话说,羊毛不能逮着一只羊薅。但是赵夫人辛苦做绣活也就赚一点补贴家用的钱,张镇和张文明只把她当小屁孩,要是听了她创业办酒馆的想法,估计笑两声就把她打发了——运气好的话,可能会收获几颗糖。
那张居正有钱吗?
有点,但不多。
明代也有奖学金,只不过名额很少,府学限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像张居正这种家境比较一般的天才少年,自然是拿奖学金的,但也不过“每人月给廪米六斗”。
一斗米大约十八斤,也就是一个月108斤米。
按现在的物价,大米一石约合五钱银子,一两等于十钱,一石等于十斗,张居正一个月也就三钱银子。
这么点微薄的身家,连嬅开口去借都觉得脸红。
——可是一来没有第二个选择,二来张居正既然在府学读书,总有些人脉。
自己在张家白吃白住就算了,还花钱带一个一起白吃白住。虽然赵夫人心善,听了吴珍娘的事,愿意留她在家里,可张家又不是什么大富大贵,哪有慷他人之慨还能心安理得的?
得赚钱啊!
——
送走一个仇鸾,荆州府学前些日子终于修整好重新开学,张居正再次回到逢初一十五放假才回家的住宿生活。可能学神都有共性,他放假是不爱带着书本的,即使偶尔有课业要做,家里的书也尽够了——但这次却找同窗借了三本杂记。
王之诰故作惊讶地调侃他:“天上下红雨了,张神童怎么也看起闲书了?”
张居正笑一笑,没有多做解释:“下个月还你。”
“又不值钱,送你也无妨。”王之诰大方地挥挥手,附带一句告诫,“不过明年就是乡试,这种书可偶尔一翻,不可多看,免得看乱了。”
这书当然不是他自己看,而是给连嬅借的。
想她在家里待着也是憋闷,除了炼丹画符——还有一身奇怪的功夫,什么琴棋书画样样不通,跟着娘学刺绣能把好好的孔雀绣成肥鸭,甚至戳出十个血洞……还是看点杂书吧。
起码比较安全。
他背着书脚步轻快地往家走,也不知道连嬅喜不喜欢看,但据说这几本都挺畅销,还是王之诰的珍藏——至少应该比《周礼》有趣。三本够看一个月吗?不够的话,他半个月放一次假,还可以再带几本新的。
这么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走到家门前的巷道。坐在门槛上撑着头发呆的小姑娘看见他,眼睛微微睁大,然后陡然亮起来,“噌”一下站起身,两只手提着裙子朝他跑来。
——有点像府学里那只喜欢绕着他转的小狗。
张居正故意端起神色,装作很冷淡的样子,嘴角却带着笑:“无事献殷勤?”
“哈、哈。”连嬅眨眨眼,干笑两声,扯他的袖子,眸光仍然发亮,“哥,我研究出一样好东西,你快来看看!”
那三斤高粱好不容易酿出来不到一斤酒,实在舍不得给别人尝。正好赶上张居正放假,连嬅从中午吃过饭就开始坐在门口等,盼了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