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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打开酒瓶的方式未免太过粗鲁和怪异。那急不可耐的样子,甚至不顾碎玻璃渣可能一起落入酒中被喝下去的危险,也要拼命给自己灌酒的架势……倒像是被某种迫在眉睫的压力逼迫着,必须要这么做……

路晨曦又联想到纪严描述史密斯中毒后的反应:被发现时神志不清、呕吐不止,却仍在给自己不住地灌酒——这绝非是一个身体已有不适的人会有的正常反应。

是有意寻死?还是……?

“根据你的描述,我更倾向于,中毒者在生前就已经知道了自己是中了乙二醇的毒。他不断酗酒,实际上是在自救。”

半小时之后,路晨曦就这怪异的现象电话请教了谈笠,从他的口中,得到了这样的解释。

“……自救?靠酗酒?”

“没错。不得不说,你们这个案子的凶手十分不得了哇,这是一个十分聪明的杀人手法。”

“怎么说。”

“首先,从中毒的表征来看,乙二醇中毒与酒精中毒的表征反应几乎完全一致。如果没有人能及时化验中毒者的血液,无论是被害人家属还是医院,很容易将中毒者当成酒精中毒来处理。这样一来,不仅受害人难以获救,受害人真正的死亡原因也很难被发现,如果受害人恰好有酗酒史……那么,凶手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受害人给杀死了。”

“我更想知道的是,为什么乙二醇中毒,史密斯就要通过不断酗酒来完成自救。”

“这不也很简单吗。你从化学分解式上来看。”

“你通俗点,有话直说!”

“……这还不够通俗吗?……咳咳,那我简单解释下吧:就是说,乙二醇本身不具有毒性,这你总该知道吧?它发挥毒物作用是因为,乙二醇在进入人体后,在酒精脱氢酵素的作用下转化成乙醇醛,接着再转化为乙醇酸,草酸酯和乙醛酸。这些代谢物才是真正的毒物,会引发酸中毒,酸性物质在体内堆积的同时,草酸盐也会与血流中所含钙质结合,生成会损坏肾脏,肝脏,大脑和血管的化合物。但因为负责代谢乙醇和乙二醇的是同一种酵素——酒精脱氢酵素,既然乙二醇需代谢后才产生毒性,那么任何能延缓这种转化的物质都能阻止毒性的发作。换句话说,乙醇会和乙二醇争夺酒精脱氢酵素,那乙醇多了,酒精脱氢酵素忙着分解乙醇,能用于将乙二醇转化成毒物的酶,不也就减少了么……”

“所以说,乙二醇中毒的时候,酒精反而能解毒……我知道了!”路晨曦突然想到了什么,立刻挂断了电话。

路晨曦在整栋别墅内搜寻97年的茅台酒瓶,除了餐厅酒柜里两瓶未开封的,在史密斯书房保险柜旁的柜子里,路晨曦又找到了两瓶完好无损的97年茅台。

路晨曦拍下了现场的照片,随即又拨通了法医处莫兰的电话。

“莫兰,史密斯案中检出高浓度乙二醇的那瓶茅台酒瓶,是在别墅的哪里被发现的?”

“客厅,”莫兰不假思索地回答,“我到现场时,两瓶茅台酒几乎全都已经空了,还有其他的空酒瓶,洒得到处都是,所以起初,大家都以为史密斯只是因为酗酒而导致的酒精中毒。”

“那只酒瓶的瓶口是什么形态?”

“什么意思?”

“是像他家摔在地上的这些酒瓶一样,是从瓶颈口,直接被砸开的吗?”

毒物化验室里,莫兰瞥了一眼旁边证物袋里,瓶口几乎已经被砸烂的两只空的茅台酒瓶回答道:“对。是。因为我看现场的空酒瓶,大多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打开的,所以,还以为,这是史密斯的什么怪癖。不过,我听说茅台这种酒的瓶口设计,是不大好倒酒的,猜想史密斯兴许是个急性子……”

“那尸检结果呢?确定是乙二醇中毒致死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