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100(10 / 29)

剧。您这是打算怎么着,准备再跟我背另一出莎士比亚的戏剧吗?”

路晨曦抬头望向沈翳病房的窗户方向,知道沈翳现在一定正站在窗边,透过单向玻璃,观察着院中小花坛边的路晨曦。

“沈翳,我已经知道了。”

“你知道了什么?”

“你‘选中’我的原因。你多次冒着性命危险也要救我的原因,我全都已经知道了。”

沈翳的瞳孔在此时瞬间瞪大,仿如一时被钉在原地,死死盯着楼下的路晨曦:“你说……什么?”

“我还要再去个地方。等我回来,我们当面聊。”

路晨曦利落地挂断了电话,抬头又朝沈翳病房落地窗的方向瞥了一眼,然后上车离开了。

沈翳迷惑地望着窗外路晨曦汽车远去的方向。

路晨曦说,他已经全都知道了?

沈翳捏紧了手中的手机,露出担忧的表情。

不可能!他怎么可能想得到呢?——

Charles,正是这个名字,才让路晨曦想起,他过去三十多年的记忆之中,并非没有遇到过外国人长相的孩子。

第二天,路晨曦驱车将近250公里路,到了隔壁市乡间的一所老旧的天主教堂。

十多年过去了,没想到这所教堂还在,并且已经被翻新重修。

教堂正中央是耶稣基督的十字架苦相,两边有圣母玛利亚,大圣若瑟等圣人圣女们的圣像,四壁还有耶稣基督走过的十四处苦路像,四周门窗洞上嵌着描绘宗教人物故事的彩色玻璃,绮丽华美,璀璨夺目。

路晨曦走进空荡荡的教堂,径直打开了一侧告解室的门,坐了进去。

同样的地点,同样的座位,十七年前,他就是在这里,遇见那个男孩的。

那一年,路晨曦15岁,才上高中,本该是最青春活力,光芒四射的年纪,他却仿佛一个历经沧桑,看破人生的老人,精神疲惫,时常陷入在一片虚无与苍凉的情绪之中。

人人都说,路晨曦是天之骄子,上帝宠儿。他自己也承认这一点。

路家世代经商,到路晨曦的这一代,他几乎是含着金汤匙,被捧在手心里,当成小皇帝一般地被呵护着长大。虽然父母工作忙,鲜少有时间陪他,但路晨曦本就是个爱玩的男孩子,与父母话不投机半句多,父母不管他,他反而求之不得。

他天生聪慧,过目不忘,别人花了几个月学习的知识,他考试前两周开始翻看,就全都能弄懂,并考到满分。他几乎没什么可缺的,没什么是自己想做,而无法达到的。这世间的一切,于他而言,似乎全部唾手可得。但越是这样,他越是感到空虚,越是觉得,这世上没什么是他所追求,他所想要的。

就像浮在苍茫大海上的一叶扁舟,他时常感到悲凉而绝望。

也是在那一年,发生了改变路晨曦一生命运轨迹的一件事。

那段时间,路晨曦很疯。他逃课,自己一个人去世界各地旅行,尝试各种极限运动,他像个浪荡子一样,混迹在酒吧、夜店,他与社会小混混打架,每天在游戏厅玩到天亮才回家,他尝试一切能够刺激他神经末梢,能令他感到兴奋的事物……不断去触摸死亡的边界,似乎只有那样,他才能真切地感知到自己还活着。

或许,就是因为路晨曦太有性格了,长得帅,家世好,每天神秘兮兮,拽得二五八万的,偏偏成绩又总是第一名。在学校里,有许多女孩子暗恋他。

只要他回学校,桌子抽屉里,书本里,储物柜里,总是被塞满各种各样的情书。

但路晨曦对这些却丝毫提不起兴趣。对他而言,这些所谓的情爱,无非是人类基因为了人类繁衍,而通过激素控制人类□□的一种行为,他看不上。但因着自小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