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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晃了晃,瞧得稀奇,“只要有一滴活下来就不会死?”

袭野继续搓弄手里那团,“我觉得它更像是类似[流云精金]的至宝,能在寒冰中存活,又不惧灵火,甚至能吞噬火精,你的精神力可以千變万化,无形化有形,它也同样能随意分散凝合,變化形状,沈逸,它很适合你。”

([流云精金]是一种特殊活性精金,小七融合后进化出制造“精金熊蜂”的能力。)

“哪里适合了?我金灿灿的,它紅彤彤的,太高调。”沈逸觉得袭野这家伙眼神有点毛病。

“你不是一直想像我一样可以在切换形态的时候變幻出衣袍吗?如果融合它,你可以把它变幻成你的衣袍,随意切换,想要什么样子都可以。”

沈逸“欸”了一声,他倒是真没想到还有这种操作。

代入袭野的话,在看被他捏在手指间不安分的那团红,有点心动了。

“可……”他还是有点犹豫,下不去手,“就这么一点儿,做只袖子都不夠……”

“它既然能吞噬火精生长,我们还怕喂不大它么?”袭野拿出一颗灵珠,企图逃跑的血色团子立刻收回流出去的“触角”,涌动着溜到袭野指尖,包裹住了那颗灵珠。

“它能吞噬灵珠。”袭野欣喜道,“而且它不怕寒冰,说不定也能吞噬其他能量,到时候那些我们用不到的灵物都能喂给它,仓库里堆的那些材料,你也不用烦恼占地方了。”

袭野又把手里的血色团子递向了沈逸。

能做衣服,又好养,听起来好像真挺划算的。

沈逸试探着接过裹着灵珠显得更大了一圈的“血团”,触感微凉,并不是想象中粘腻的感觉,反而清爽不粘手,软乎乎的,可以在指尖随意摆弄出各种形状,捏起来有点上瘾。

“它好像没什么伤害啊。”捏了半天也没半点反抗的意思,只一心一意吞吃灵珠,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生命力强,只要剩一滴,就能活。

嘴上说得嫌弃,但其实单是能随心意变幻成衣服这一点就让沈逸无法拒绝。

他按照袭野说的方法,用灵力将手里的丑团子纳入体内,将其融合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换一种更好理解的说法,就像小说里修仙者锻造本命灵器收在体内蕴养,直到完全炼化后,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沈逸的感觉要更直接一点,他觉得他好像又多出了一只“手”,或许不是一只,是无数只。

汤圆大小的红色团子悬浮在精神海中,忽而散成丝丝缕缕的细丝凝入小部分精神力中,仿佛为精神力穿上一层盔甲;忽而从精神力中抽身而出聚成一团,在精神海里四处游荡。

沈逸的意念停留在精神海中,细细感受着血团子的聚与散,正如袭野说的那样,它的特性与他的精神力完全契合,仿佛流动的液体,千变万化,可塑性极强,他可以控制它变化成任何样子。

沈逸睁开眼,一团血色液体自指尖流出,灵活滚动一圈又丝滑地渗入皮肤里消失不见。

下一刻,他脖子上出现一根红色項圈。

丑东西现在的体型,只夠化成一根項圈的。

袭野被他脖子上忽然出现的項圈吸引了,目光几乎是着迷的,完全移不开眼。

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这叫“項圈”,只觉得它在沈逸脖子上好看极了,叫他心跳都加快。

从心底滋生出来的痒,无法消除,最后忍不住手痒伸手摸上去。

在袭野摸上去的时候,血色项圈忽然消失,溜到了沈逸指尖,在他指尖悬浮着,圆滚滚的一团。

葱白的手指忽地一弹,红色团子嗖地滚落在地,化作“水流”,流动着迅速渗入地下。

蜂皇巢里的土壤都是息壤,本身就富含灵气,在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