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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长指尖搭在键盘上,不再搭理门外僵住的人,以最快速度跳跃按下一串音符。

如他已经玩厌这一场虚假队友情的游戏,一份留恋也未多有。

晏峋呆了一呆,转身就走。

他暗想,流光不可能能够顺利完成演出了,就连演奏到最后一个音符都将成为奢望。

距离开场仅仅十五分钟,还需要算在舞台连音箱连效果器的时间,相当于没有给他们任何补救奇迹的机会。

贝斯是摇滚乐节奏的灵魂,平时总说层出不穷的贝斯笑话,但没有任何一个摇滚乐队会轻视贝斯手。

失去贝斯的摇滚乐犹如灵魂有一处空荡荡的窟窿洞口,弥补不了贯穿的冷风。

这支新乐队的首败近在咫尺。

但他没有想到,在他离开不久,排练室后台突兀地升起暴烈节奏的乐声。

初见鸦竟然真的带来了奇迹。

林琳琅咬牙听从初见鸦的话,下意识地抬鼓棒敲鼓,用他最习惯也最有力的节奏,鼓棒在架子鼓的鼓面不间断地敲击落下。

而初见鸦戴着耳返,微微垂眸,神情全神贯注,竟然不知什么时候早已背完贝斯谱——

现场用键盘预设调完一组贝斯。

足够漂亮,0次NG,也没有任何时间NG。

放入预设!上台救场!!

大众意义上,演出取得非常不可思议的成功。温与付站了起来,观众们给出轰动如雷的掌声,甚至很多人无心期待下一场属于「Deja Vu」的演出。

但初见鸦却不满意,依然不满意潦草仓促的舞台。

他抿着唇角,红眸眼神愈发凛冽的冷,不知联想到了什么,像对全部都难以忍受一般,面无表情,背起键盘快步下台。

他回到学校的钢琴教室,又走进绰绰昏暗的夜里,被湿漉漉的夏夜暴雨浇了个浑身通透。

而郁宿就是在这个时候遇见的他。

……

“在摇滚圈里乐手换乐队是很正常的事情,对吗?但是你能想象我走的时候Crow有什么反应吗?”晏峋用沙哑的声音压低咆哮,“他一句话都没对我说,没有任何情感波动……”

郁宿拆开一包泡泡糖,平稳地说:“原来如此,你想他生气啊。”

晏峋冷笑:“对。我想他生气。明明是我背叛了他,明明我一开始加入乐团的时候,他也邀请我,和我说……很高兴我能加入乐队,我是乐队不可或缺的重要的一份子……他不应该生气吗?”

声音逐渐沾染歇斯底里的痛苦,“但其实我心里明白的,我一直是乐队最平平无奇的贝斯,Crow对我的离开毫无反应,那是因为他早就看不上我了。”

郁宿凉凉地将粉色泡泡糖扔进嘴里,草莓味过冲的甜香在舌尖炸开。

“嗯?”

他不疾不徐,给足晏峋阐释自己心路历程的时间。

“刚刚加入乐队的时候,你肯定听过Crow的乐队守则吧?那是摇滚界独树一帜的守则,Crow只是喜欢别人的天赋为他所用,他不想要有任何同伴的乐队,他只要能属于他的乐队。”

晏峋点起一根烟,恨声道,“他就是这样傲慢的人,跟他玩摇滚就是用尽全部和他赌自己的未来……在他觉得你一无所用之后,很快就会抛弃你。”

郁宿默不作声,眼底漩涡一般黝黑一片。

晏峋越说越快:“你也不用高兴得太早,我走了才有你的位置,你的下一位还不知道是谁——呃!!!”

最后的半句话没说完,他骤然被反剪手臂压在地面,烟头熄灭,膝盖硬磕,下颌重重砸地,随后又被一脚在背上狠力踩下。

哐——!!

利落干净,没有任何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