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3 / 3)

筷。

可能是李会书才十岁,也可能是李会书没有做菜的天赋,总之李会书做出来的菜不算好吃,最多只能说是可以入口,盐放得不够又没有油,是减肥人士最喜欢的清水煮菜了。

不过宋泊也不挑,夹菜到饭碗后一口一口吃得优雅。

李五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他们在饭桌上边吃边聊,气氛热烈。

李五吞下一块猪肉,转头看向李会书,“对了,你今日书读得如何?”

“今日将《大学》抄写了五遍。”李会书答。

《大学》这可是四书之一,科举考试的官方教材,李会书读《大学》,肯定是冲着科举考试去的。

难怪李五搬货,阿篮卖豆腐,两人赚的钱在百姓中不算少,却只能住个贫民区的房子,原来是要因为李会书读书要用到笔墨纸砚。

笔墨纸砚可不是便宜东西,一张纸就要零点五钱,用的笔墨加起来要百来钱,这还是品质差的笔墨,若是买支好笔,那就得花去一贯钱也就是一两白银,这可不是普通百姓能消费得起的。

“很好。”听自家儿子抄了书,李五吃饭都带了笑,他道:“这位宋叔叔可是个写字好手,你得多与人学学。”

李会书睁圆双眼,满眼都是星星,他直勾勾看着宋泊,有些不敢相信地说道:“真的吗?”

被小孩用敬佩的眼神看着,宋泊点头,“只是会写字而已,称不上好手。”

“就是他让你爹赢了一百钱回来。”阿篮补充着。

宋泊写字赢秦令这事儿可是个光荣事迹,从喜春楼回来以后,李五第一时间与阿篮和李会书分享。

李会书放下碗筷,径直走到宋泊面前,九十度弯下了腰,语气虔诚,“宋叔叔!请您教我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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