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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倒在他身上,才继续往下讲。

“那后院杂草丛生,已经和外面的林地没什么不一样了。”苏琯璋说道。

他当时要转身离开时,眼角余光发现了一点年代久远的深褐色痕迹,便用软剑拨开茂密的草丛看了一眼。

他揽紧了怀中人的身子,“那位前辈掉下来之后,撑着一口气爬到了院中,留下了他的姓名和生殁年。”

他看到的那点深褐色痕迹,便是干涸了十余年的血迹。

因为通往厅堂通往院子的门大开着,厅堂顶部又穿了个大洞,十多年风吹雨淋、阳光普照,当年蜿蜒一地的血迹早已被郁郁葱葱的草地覆盖。

只门槛边上,残留了一点血痕。

苏琯璋顺着那血迹再往前拨了拨草丛,便发现了那位前辈的骸骨碎片。

十多年过去,尸骸早已不再完整,散落在院子四周;应当是当年有什么乌鸦、秃鹫之类的食腐鸟类在啄食尸体时让它们脱离了骨架。

而今郁郁葱葱的杂草、灌木甚至还有几株大树,都深深将残存的骸骨穿透,或者将它们掩埋在泥土里。

如此一来,收尸便成了几乎不可能的事。除非将这院子所有植物铲除,剔掉缠绕、扎穿骸骨的根系,再一寸寸搜寻过去,或许可能勉强凑成一副残骸。

总归不可能拼凑成一副完整的骨架。

不过,苏琯璋没有说这么细,只说:“我给那位前辈立了碑。”

那位前辈强撑着重伤的身躯爬到院子里,还留下自己的名姓与生殁年,不过是为了日后若有人真的来到这破败的小木屋,还能替他留下个墓碑。

既如此,苏琯璋便合了他的遗愿。

也是因为如此,他才耽搁了些许时间,让外面抱着女儿的宣槿妤好一阵担忧。

为转移她的注意力,苏琯璋翻了个身,让她趴在自己身上。

“夫人运气绝佳,倒是为夫占了便宜。”她平坦的小腹贴着他,忽然便让他怀念起她怀着岚姐儿时的模样。

不过也只一瞬间,这样的念头便消失在脑海中。

她小腹隆起时固然好看且让他怜惜,但她也过于辛苦了些,她还是这样好些。二人亲密时,只要他不做到最后一步,也毫无顾忌。

隔着一层柔软舒适的中衣,他缓缓摩挲着她的纤腰,回味着下面肌肤的滑腻与诱人。

宣槿妤没察觉到他心思已经偏了,十分得意地回道:“我自小运气就十分不错,你确实占了大便宜。”

家世、容貌、品行她皆是上乘。

新帝盛誉回京被册封太子,迎娶太子妃,而她身为曾抗旨拒婚的人,当时无人敢娶。可这时,苏琯璋回京了。

她嫁了京中人人艳羡的夫君,当年可不少人搅碎了帕子,气恼她的好运气。

再者,娶了她,可也是他的福分。

没看这一路,因着她,他少走了多少弯路?便是他们如今栖身的山洞,和今日那小木屋,可也都是她先发现的呢!

她用手肘微微撑起身子,抬眼看他,“你该和我说什么?”她期待地盯着他的眼睛。

他近来学会了说情话,她还没听够呢!

苏琯璋的反应却和她的不同,他只笑得温和,“那我也是你的好运之一?”

得不到期待的情话,宣槿妤不满地掐了掐他那张嘴,“是我是你的好运才对。”

就连那狗皇帝盛誉,若非她抗旨拒婚,为作补偿,外祖父岂会答应助他登上太子之位?

苏琯璋轻笑出声,胸膛间的震动忽然便让宣槿妤失去支撑身子的力气,就在她要倒在他硬邦邦的胸上时,被他一把揽住。

“槿妤。”他忽然唤她的名字,语气缠绵。

宣槿妤感受到他身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