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领袖,用爪子都想得到,一定是句犁湖打了败仗,见自己的计划失败,于是在被问罪之前,干脆先下手为强把人杀了自己继位。
谁当单于都无所谓,李盛没当回事。
但是半月后,匈奴和西域都传言,说是汉朝的金雕带着那个左都尉赫迟,在潜逃之前引着汉军烧了王帐,杀了小单于,他们小单于尸体的脖颈处分明是鹰爪伤痕!
然后,因为单于帐下侍卫不能护主,都被句犁湖杀了,也就是说,没有了任何目击证人。
李盛大怒:居然有人敢诬陷他?!真是太不要脸了!这构词一看就是错漏百出啊!居然还真有人信?!
还扯什么鹰爪抓痕?放屁!他当时就带了四百鹰扬卫,他失心疯了去刺杀单于?!
天地良心,虽然他确实不是什么好鹰,但是这事儿他真没干啊!!!
第304章
大宛的汗血宝马被带回长安,刘彻见了喜出望外,当即就称其为“天马”。
这就有点无情了,要知道,之前在没有汗血宝马的时候,刘彻是把乌孙马称为“天马”的,这会儿更优秀的大宛马来了,乌孙马在皇帝心里立马就失宠了,这还不算,还从“天马”沦落成了“西极马”。
以前叫人家大宝贝,现在叫人家西极马。
随着大宛马来到长安的,还有在这次汉匈抗争中主动归顺的匈奴左都尉赫迟,他的族人被刘彻下令安置在河套以北地区,刘彻想在那里新建一座受降城给这些草原人居住。
匈奴颓势已现,以现在的局势,匈奴对自己属国内的不少部落都是索求无度,对西域诸国更是凶蛮霸道,将来说不定还会有人来归降大汉呢,受降城落在河套地区,一来他们可以在那里放牧,二来,也是一个边境的据点。
赫迟能决意归顺,还敢计划谋杀小单于,可知是个心有决断且识时务的人,这会儿随着使臣来拜见汉朝皇帝,言辞间颇见恳切,对匈奴内部的利益矛盾托盘而出,最后,对于匈奴的新单于句犁湖,他认为句犁湖此人,虽说勇猛精进,但性格鲁莽独断,这些年在匈奴也得罪了不少人,且他得位不正,只怕也不能长久。
刘彻听了这话倒是很高兴,他还没说话,旁边的大金雕就啾啾叫了几声,张着翅膀等瞪着眼睛,一副要炸毛的生气样子。
李盛:说得太对了!居然敢冤枉他!他就看着这个混蛋怎么死!要是老天不长眼,他就亲自去!
赫迟这初次亮相的发言非常完美,最后还展望了一下未来:“陛下德被四海,威烁八方,必能收服四境万方来朝!”
这就很政治正确了!赫迟是在未央宫正殿见的刘彻,仪式很隆重,毕竟是匈奴重臣主动归降嘛,刘彻高坐御座,被捧得就很舒服,心里一爽,就大手一挥,打算给他赏些金银财宝以表皇恩。
只是刚一动,刘彻就听到了旁边“撕拉——”一声,他扭头一看,大金雕的爪子尖尖把金纹黑绸的坐垫勾出了三条裂痕,再抬头,阿曜正盯着他。
哦,刘彻秒懂,叹息一声,大手一挥,只能先挥了挥手。
但是阿曜现在小气得很,连他的后宫中现在都不穿拖地长裙了,这会儿他要赏赐,一定不能太多金银,那赏赐什么呢?
刘彻想了想,赏了赫迟一个关内侯的爵位,然后给他的儿子们都封了官职,允许他们在长安来往宫禁。
说起来,无论昔年的太宗,还是如今的刘彻,对于异族将领从无偏见,只要忠心有功,一般看待,比如当年匈奴休屠王的王子金日,作为降臣在汉宫中养马,被刘彻赏识后成了皇帝侍从,一路升官,历史上与霍光齐名的托孤大臣。
今日赫迟的儿子们,好歹没有像是金日一样沦落为养马的官奴,而是以官身进入朝廷,甚至可以直接觐见皇帝,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