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帮他把脏衣服也洗掉。
几天后,好了伤疤忘了疼的陆予琛再继续出去招猫逗狗,带着一身泥回来蹭江稚的糖吃,再继续被江稚狠狠揍一顿。
就是因为这样,很长一段时间,江稚都只是把陆予琛当邻家弟弟看,而且是一个很烦人的邻家弟弟,从没想过会和他发展出别的可能。
而当江稚大一那年,陆予琛即将高三毕业,他红着一张已经充满青春少年气息的脸,捧着一束玫瑰花来找江稚告白的时候,江稚居然一阵恍惚。
他意识到,那个喜欢惹事生非的邻家皮孩子已经长大了。
至少已经长到了第二性征发育即将完成的阶段。
他开始分泌青春期荷尔蒙,并在多巴胺、去肾上腺素等等物质的多重作用下,开始懂得了什么叫求偶。
这话说的可能有点难听,但当时江稚的脑子里确实是这么想的。
甚至,他都没有认真仔细地去分析过,自己当时为什么也会头脑一热,像陆予琛一样冲动地在脑内多种物质的刺激下答应了他的追求。
他其实应该更理智谨慎一点的,在搞清楚什么是感情、两个人交往又需要肩负起什么之前。
至少他不应该像陆予琛那样冲动。
因为他的身份是哥哥。
是辈分,也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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