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但我们再怎么苦,也没去烧人、杀人、炸隧道——你痛苦就能杀人?那我们都该去炸?”
“代表谁啊你?”另一个声音跟着响了,“你代表你自己,别把我们一块拉进来!”
“我一个月拿三千五,挤地铁站一个小时才到单位,可我活得起码对得起良心!”
“你不代表我!”
“你更不代表张医生!”
“你代表的是恐/怖/分/子,是杀人犯!”
“不要装神圣了!”
刹那间,原本沉寂如水的旁听席炸了锅。那些原以为是围观群众的普通人,此刻忽然爆发出出人意料的愤怒——他们并不是一群等待煽动的看客,不是网络图文中的愚民,不是可以随意操控情绪的流量池,只不过被那些声量大的群体盖过了声音。
他们站起身,一个又一个。
甚至不止一人泪流满面,却咬牙说:
“我们就是你说的‘底层人’,可我们不需要你来发疯帮我们出头。”
应泊一瞬间怔在原地。
他原本设想过民警会在这一刻引导气氛、稳定现场,可出乎他意料的,是根本不需要引导——
真正喊出那句“谁允许你代表我们”的,不是安排好的任何人,而是这些他以为只想看热闹的群众自己。甚至连审判长都怔怔地看着旁听席,忘了敲法槌维持秩序。
末了,在其他审判员的眼神示意下,她紧急打断,继续下一步:
“全体肃静!注意法庭纪律!现在,请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审判长声音落下,应泊缓缓起身。他没有立刻开口,只是低头,像在确认文书是否排列妥当。
然后,他轻轻合上案卷,放在桌上,抬起头。
“在正式发表公诉意见之前,公诉人还有一些话想说。”
那一刻,法庭陡然静了下来。
光亮下,法袍静止、桌椅整肃、所有人都听到了公诉人的声音里第一次掺入了什么情绪——不是愤怒,不是悲怆,而是一种未明的、压抑的沉重。
应泊看向前方轻声道:
“我知道,今天来到这里的,有人是来看热闹的,有人是带着愤怒来的,也有人,是为了看我们在这套程序中还能不能站得住、说得清、写得明。”
“我并不责怪你们。因为我们的确太久没有在阳光下,把这些制度里的血与火讲明白了。”
“但今天,我想用我的身份,我的嘴,告诉你们:这起案件,不只是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不只是被告人与死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它关系到我们在座所有人是否还能相信,法律能被看见,正义能被说出。”
“所以,请你们再听我陈述一次。”
他停顿了一下,目光像刀一样扫过每一张面孔——合议庭、旁听席,以及摄像头背后的成千上万人。
“这份公诉意见,我将讲给所有人听。”他缓缓道,“哪怕只有一个人在听,我也要讲完。”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百九十八条和第二百零九条之规定,我们受望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表本院,就今天依法公开审理的被告人贺金龙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他的声音不大,却在整个审判庭中荡得清晰,充斥着那种寒彻骨髓的冷静。他将整起案件的因果关系陈诉一番后,定了定神才继续说:
“被告人贺金龙,确实不是第一个在这个时代用‘不公’作为自我豁免理由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你在法庭上说,你只是一个小人物,你没有退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