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个三位数过后,出现了首个两位数。
【92】。
这个数字应该也算高了,可是并没有达到一百的要求。
测试者是树精蓓姬,她人形生长得慢,还是个八九岁小姑娘的模样。她沮丧地放下了手环,仰头问康芒斯,“菲茨杰拉德,我可以签血契吗?”
“当然可以。”
蓓姬踮起了脚,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划破了手指,按上了大拇指,随后,她跑到了康芒斯身边,对他勾了勾手。
康芒斯蹲下了身。
“你说,我能不能故意找主人寻求帮助,让我这也涨到一百啊?只差八点了欸!”
“这个……我也不知道。”康芒斯现在对功德的了解还非常有限,“你可以试试。啊,不过!主人有读心能力,你这恐怕有点危险。”
“神之乡”和“读心”都是康芒斯征求过钟映崖的同意,才说出来的。
“那怎么办嘛?”蓓姬嘟起了嘴,苦恼地道,“我也想要帮主人积攒功德,助他去神之乡啊……等等!你说的读心能力是怎么回事?”
“我的大地之母啊!我天天馋他的颜,幻想和他啵嘴,不会被他知道了吧?好恐怖!”
第一个同病相怜的人出现了,但康芒斯对她没有一点怜悯,反倒是拳头硬了。
在场一共有四百一十人,契约书上签了四百一十个名字,其中只有二十三人没有到一百。他们大多都是八九十这种非常接近的数字。
几日前,那位见多识广的老年堕天使说:“多少普通人穷其一生,也没因帮助自己相守一生的伴侣,增加超过一百的功德。”
现在,在场百分之九十五的人都过了一百这个好似非常困难的线。
这就是他深爱的人啊。
表面冷若冰霜,拒人于千里之外,实则暗自将他们所有人都放在了心上。
之所以敢让他们来测试,是因为康芒斯还看到了钟映崖的另一本笔记,那是钟映崖以为自己会去神之乡定居时,写下的对他下属们的后续安排。
密密麻麻如蚂蚁般细小的字迹深深震撼了康芒斯的心。
他与钟映崖朝夕相处,从来都不知道他居然了解这么多人,将他们每个人的性格爱好和人际关系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显然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的深思熟虑,于每个人的安排和后续规划都不尽相同。
康芒斯相信,能写出这些的钟映崖必然对他们是真心的,结果不出他所料。
这样的他肯定也是想要与人亲近的,所以才会在生日那天,答应参加宴会。后来又因他们的热情而逃离,想来是年幼的经历,使得他害怕被背叛,不敢与人建立亲密关系吧?
既然如此,他们就要用实际行动,用漫长的岁月,向他证明他们的心,让他敢于接受爱,敢于袒露自己的爱。
“另外,还有一点,我征求过主人的同意,想要告诉大家。主人有读心能力,人太多会觉得吵,所以,没必要的话尽量不要去找他。还有,大家在见他时,最好不要去想为他积攒功德的事情。一是,这恐怕是个相当漫长的路,我也不知道是否会发生意外,我怕主人会期待,希望又落空。二是,如果能成,我想要给他一个惊喜。”
*
然而,人的思维又哪里是这么容易控制的呢?
钟映崖一直都知道他们在做的事,可他并没有期待过,因为他笃定这是不可能成功的行动。
尽管如此,长达数百年他们始终在为他而努力,从未动摇的心意,渐渐地还是烧开了他包裹自己的茧,他瑟瑟缩缩地探出了自己的头颅,而后他被一把抱住了,那怀抱温暖炙热,让他流连忘返,不愿再回到那孤寂的地方。
他发现了天地的浩大,世间万物的缤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