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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练三天无果之后,我终于意识到“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这个道理,决定不勉强自己上场——得不到奖也就罢了,主要是担心丢志保的脸。

于是我对琴酒做了一晚上的思想教育,劝他以大局为重,在外人面前维护我们家的脸面,替我上场捞金鱼,甚至不惜祭出杀手锏:“只要你去,我可以帮你搞到那只你一直很想要的伯/莱塔M92F。”

他这才大发慈悲地点头应允。

琴酒上场了,他一动不动站在鱼缸旁,等待着宣布开始的哨声。

哨声响了。

他动了。

然后比赛开始不到一分钟,他就把缸里的金鱼全部捞完了。

全、部、捞、完、了。

我站在下面,看着琴酒身边拥挤的小桶和其他家长空空如也的网兜和清水桶——我的沉默震耳欲聋。

是我失策了——我背过脸去,心想——哪怕是我上场,一条都捞不到,也比现在要好。

最后志保是顶着其他孩子羡慕的目光和家长看怪物一样的眼神去领的奖——不知道为什么她好像不太开心。

事实上我也不太开心。

琴酒倒是看起来心情不错,捞完金鱼时他准确地找到了我的位置,转头看了我一眼;志保上去领奖的时候,他又看了我一眼。

我觉得莫名其妙:他老看我做什么?我脸上有烟灰?

捞金鱼比赛结束了,我带着琴酒和志保在校园的各处晃荡,琴酒看起来兴致缺缺,志保虽然想跟我说话,却被那个大奖严严实实地挡住了脸——是一个巨大的等身鲤鱼抱枕,很漂亮,金红色的——就像那天琴酒包着我的手带我捞到的第一条金鱼一样。

我注意到志保有些踉跄的步伐,停下来接过她手中的抱枕,转身塞给了琴酒。然后我牵着志保在前面走,琴酒面无表情地抱着个鲤鱼抱枕跟在后面。

直到接近黄昏的时候,我们才终于踏上了回家的路,今天走了太久,志保已经有些累了,我把她背起来,旁边不远不近跟着手臂下夹着抱枕的琴酒。

就在快要到家时,我看到了一位年龄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男性,穿着白色衬衣和黑色外套——像是学院制服一样的装束,正蹲在路边,一下一下轻柔地抚摸旁边草丛里的一只脏兮兮的小黑猫。

当我靠近时,那只小猫低低地“咪”了一声,轻巧地挣脱了青年的手,小跑过来蹭我的腿。

那青年也转过头,随后站了起来——他的眼睛是蓝色的,眼尾上挑。

很漂亮——我想——像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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