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梢的呗!”唐若回答。
“跟踪的呗!”李阳回答。
唐若抢答成功。
“错!”希刚重重地道。
“便衣,就是在人群中,用警惕的眼睛,时刻搜索着四面八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希刚的话很有正义感。
很有力。
很豪迈。
两个女孩为他鼓了掌。
范云对希刚道:“不过,我说希刚,你上班的时候,也要注意安全呀,那些人身上,可都有刀子。”
希刚点点头:“嗯,知道!没事,他们那个刀子,就是拿来吓唬人的,就他们每天偷那点东西,即使被抓住了,也没多大的罪,但是如果一旦动了刀子,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那些小偷,贼着呢!跟老百姓他们敢亮刀子吓唬人,跟民警,借他们个胆也不敢……”希刚笑道。
范云还是有点担心:“喂!希刚,凡事小心点好,对了,你们有没有佩枪?……手枪!”
希刚笑了:“我只是个协警,老兄,协警哪有佩枪的哪!警棍手铐倒是有。”
范云“嘘”了一下:“关键时候,还是枪好使,动作再快也不如搂扳机快。”
那是。
这个,在部队的时候,他与希刚是做过实验的。
他们部队的擒敌格斗术里,有一个动作叫闪身夺手枪,有一次,范云与希刚为了检验实战中能否真的做到闪身夺手枪,他俩专门试验了一下。
在某次中队组织擦枪时,范云与希刚试验了一下。
真枪试验。
先是范云模拟持枪的犯罪分子,他打开保险,与希刚保持训练教材中的标准距离,用枪口对着希刚,让希刚来夺。
希刚根本就没法夺。
他刚一动,范云的枪机就“嗒”的一声响了,清脆的撞针声比希刚的动作何止快了三倍五倍。
想也想得到。
一根已经贴在扳机上的食指,它的神经反应,难道不比一个人需要全身协力扑过来,或者闪身躲开的动作要快得多么?
换成范云试过,一样也不成。
身法再快,也快不过搂扳机。
试验倒是也成功了一次。
唯一成功的一次,是因为范云不知怎么回事,刚好被迷了眼,他在闭上眼的一刹那,被希刚猛地扑上来,叼住了手腕子。
范云也就是跟希刚说说而已,枪,那可不是随便乱配的。
枪,兵之利器也。
非德才兼备者,绝不可轻予。
希刚点点头道:“那倒是,但是枪支不是随便乱配的,那个都有标准的,反正我现在是个辅警,拿了枪也没什么大用,又不是重案组的刑警,天天跟犯罪嫌疑人打交道,随时都可能有情况。”
范云端起酒杯:“那倒也是,总之,上班多加小心,注意安全……来哥们,走一个!”
“走一个!”
“叮!”两只玻璃杯碰在一起。
范云拿起酒瓶,在李阳面前晃了晃:“李阳,还要不要啤酒?”
李阳扯了一张纸巾,拭着沾在手指头上的油:“算了吧,我还是喝点饮料算了,啤酒不好喝!”
是的,那是因为现在还是春天,还没到真正喝啤酒的季节。
范云看看唐若。
唐若正将一串韭菜用铁铲子紧紧地压在铁板上烫着,绿色的菜叶子因为受热的原因已经由嫩绿变成了让人垂涎三尺的熟色,再加上已经撒上了调料的原因,热气腾腾,香气扑鼻。
范云看着唐若双眼瞪得溜圆,十分认真的模样,觉得很好笑。
好了,韭菜烤熟了。
唐若将那串韭菜递给范云:“来!尝一尝这个,看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