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召唤神兽》(2 / 4)

范云倒不怎么看重,但是,这枚戒指实在是太漂亮了,比他所见过的任何一件装备都要漂亮。

立刻回城。

这件装备,范云不打算戴它,他一口气跑到仓库那里,把这件红宝石戒指存在了仓库里,存进去之后又点仓库,光标指着那枚红宝石戒指反复地看了又看。

看上去,它甚至比现实中的戒指都要好看。

不戴不戴,坚决不戴,这件装备太有纪念意义了。

对于范云来说,这件装备有可能成为他玩游戏的历史当中最难以忘怀的一件装备了。

这一次,范云甚至没有急于去打怪了,而是在安全区里来回溜达了一下,以便平复一下自己那颗激动的心。

沃玛寺庙真的是一个好地方呀,里面居然能出现这么好的装备。

范云决定以后就老在那里了,哪里都不要去,一直在那里面打怪好了,住在那里一直打,打到这个游戏倒闭,再去其它地方。

话虽这样说。

等范云在沃玛寺庙打了一阵后,却发现这里面的怪都比较小气,爆出来的东西数量也比较少,而他,现在自从学会了雷电术之后,药水的消耗量明显要比用小火球要大得多,范云觉得自己在这里打怪有点入不敷出,即使他把所有爆出来的东西都捡起来,拿回去卖掉的话,仍然不够买药水的钱?

范云看见自己的金币越来越少,感觉有点头疼。

沃玛寺庙对他来说实在是一个风水宝地,可是钱呢?

作为一个法师,没钱实在是痛苦呀,没钱就没有药水,没药水就代表甩不了技能。

不甩技能,难道像战士一样冲上去砍吗?怎么可能啊。

范云在沃尔玛寺庙里转了几圈之后,再也没有发现那种大家伙了,那种叫做沃玛卫视的boss实在是太可爱了,范云第一次打它,它就给范云送了一枚红宝石戒指。

可是。

再可爱也不能当饭吃呀,在这个游戏里,没有钱实在是寸步难行,没有钱连药水都买不起。

范云打开游戏的大地图,发现在比奇城的右上角有一个山洞,他决定到那里去探探险。

说走就走。

准备好了消耗品之后,范云决定立刻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于是他背着一背包的药水,穿过茫茫的沃玛森林,向右上角的那个山洞走去,走啊走啊,一直走到了山洞的门口,鼠标一点,钻了进去。

进去之后。

范云发现这里面有着他从未见过的另一种怪物——僵尸。

不管他是僵尸,还是什么躺尸,见到了之后,首先给他来上一雷电。

现在。

凡是怪物,只要范云看到了,首先都是拿雷电术作为见面礼的。

这儿的僵尸血量并不多,少的才180多点,多的两百多点,范云只需要两下到三下就能电死。

这里的怪物,血量不多,钱却不少,基本上每一只都能产出一些金币。

范云在里面跑来跑去,电了一阵后,发现里面有些人光着个裤衩子,手里拿着一种很像镐头的东西,在墙壁上刨着什么东西,刨来刨去,刨得地上全部是土。

然后。

地上还扔了一些闪闪发光的石头,范云就点了点,将那些石头收入囊中,点开装备栏看了一下,都是一些什么叫做铜矿、铁矿的鬼东西。

说来奇怪,这些东西居然和他在新手村挖过的那些鸡肉鹿肉一样,也有品质的,有些品质为四,有些品质为十,范云的包里捡来别人不要的最好的一块矿石,是块品质十二的铜矿。

范云觉得好像没什么用,但是呢,他决定还是先放在包里面吧,反正也不占什么地方。

范云继续往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