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NO1 ,唐若(3 / 4)

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凡是跟范云的电子产品有关的,必定,跳不过唐若去。

手机功能并不复杂,不大一会儿,范云就玩得溜得飞起了,他甚至还玩了几把手机的内置游戏——贪吃蛇。

和希刚在一起,每个人三条命就可以通关魂斗罗打终极boss大螃蟹的范云,居然也能对这种单调、枯燥的游戏玩得津津有味。

手机里的光标一闪一闪,随着一块块虚拟的砖块被那条蛇不断吃掉,蛇身越来越长,闪转腾挪越来越困难,终于“叮”的一声,撞死在自己不断膨胀的胃口之下。

范云猛抬起身,手一滑,手机差点摔到地上。

噢!no!

范云情愿摔了自己,也不能允许摔了这台刚刚买到手,还没有捂热的新手机。

范云摆弄了一会手机,看看时间,这时候唐若应该已经来了,他就站了起来,去找唐若。

他来的更早。

给他开门的,不是“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噻啰啰啰噻啰啰啰”的马雪莹,而是先玲,先玲似笑非笑,闪身将范云让进房间:“唐若还没来哦!”

本来范云想说:今天我不找唐若,是来找你的。

但是他又忍住了,他忽然觉得如果对别的女人油腔滑调,那就是对唐若的严重不尊重,不行,绝对不允许。

在范云喝掉先玲给他倒的第二杯水的时候,唐若终于来了。

不但她来了,马雪莹也来了,不但马雪莹来了,一个下巴刮得铁青,面无表情的矮个子男人也一起跟着来了。

唐若看看范云,用眼神跟他打了一个招呼。

——你来了!

是的。我来了!

对不起,我今天来得比较晚,因为有事耽误了。

没关系。

难道你没有想过,我今天也许不一定来的,因为平时,星期天我都不来的。

你来与不来,我会都在这里等你,无论先玲或其他什么人给我再多嘲笑、揶揄。

永不失志。

除非人间累积的悲伤已远远大过了你。

除非我已身死。

除非末日。

来临。

你可真傻!

应该的,必须的——

那个男人并没有看到唐若与范云之间眼神的对话,他面无表情的脸上,倒是顺着嘴角一路往上,朝面部中央挤出了一点点笑容,挤给范云的:“你好!”

“你好!”范云有礼貌的朝那个男人伸出手去。

握手时,是一种滑滑腻腻的感觉,这让范云很有些不舒服,赶紧松开。

他打量了一下面前这个男人,目测,身高一米六到一米六五之间,肚子微鼓,三十二三的年纪,下嘴角处有一排细细的燎泡,其中有一枚较大的,不知道是因为刮胡子刮破的,还是用手抠破的,结了一层红色的软痂。

范云从口袋中摸出烟来,递给那个男人一支,那个男人赶忙接了,接的同时,还一边客套,一边试图抢先从自己的口袋里摸烟,来敬范云。

唐若一脸春风春雨,牵着马雪莹的手去了里面房间,把门关了。

先玲冲那个男人笑了笑,打了个招呼:“方科,今天怎么有空来了?”

那个叫方科的男人只是回她一笑,并未说话。

方科?

他就是方科?

范云不由得又看了那个矮个子男人两眼。

没见方科之前,他曾一度把方科假想成一个各方面都远超自己,又高又帅的那么一个男人。

今日一见。

实在令人五体投地。

范云突然觉得有点可怜方科,尤其是见了他这一副憔悴不堪,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