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紧紧握住,然后食指与中指弯了起来,在大拇指天衣无缝的配合之下,捋掉了这截嫩枝最下面的一枚绿叶。
手一松,树枝又掉回了花丛中。
范云将那枚绿叶紧紧捏在指间折了一次,再折,三折……那枚绿叶,终于被他折成了一枚小小的绿色弹丸,只见他右手扬起,中指一弹,那只白沙在空中划出了一道漂亮的弧线,远远地奔向了路旁的一大堆黄沙兄弟。
完美。
他的左手食指也弹了出去,那枚被他捏得每一个细胞几乎都想往外冒叶绿素的树叶子,瞬间飞了出去,正落在花圃对面小商店门口那张油漆斑驳依稀仍可见可口可乐字样的桌子上,的一支敞口杯子里。
可惜他没有内力,他的弹指神通徒有其表,毫无杀伤力。
倒是那只水杯的主人,从店里走出来端起杯子想喝水,却发现里面多了一枚新鲜的“茶叶”。店老板端着杯子,左瞅瞅,右看看,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范云身上,店老板脸上带着很像大侦探福尔摩斯破获了一桩重大疑案那种表情,看了看范云。
十分不愉快的一种目光。
范云并不理他。
因为他的注意力被从唐若家巷口拐过来的一个人影吸引住了。
一个看上去,似乎有些熟悉的身影。
范云停了下来,看着那个朝唐若家楼下愈走愈近的人。
不是别人,正是方科。
方科只是用眼睛的余光扫了一眼那道几乎已快被范云的目光叩开的卷闸门,脚下却毫不停留,径直来到了范云面前。
范云只好将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目光安放在他的身上。
只见他西装革履,脚上的皮鞋擦得锃光瓦亮,白衬衣,打了一条鲜红的领带,看上去实在不那么地像奔赴约会的祖国大好青年,倒像一个精心打扮过后准备去拍婚纱照的准新郎官。这样一身行头,倒也衬得他那张扔进人海中没有一丝一毫响声的大众脸,看上去有那么几分的精神并颇有三分引人注目,当然,如果要是凑到他跟前仔细看的话,亦能马上发现他的脸上隐隐的灰,与那一对深深的黑眼圈。
看样子,他应该是不止一个晚上没有睡过好觉了。
为什么?
范云心里未必不知道方科是做什么的,但是他的脸上却波澜不惊。其实,并非范云不惊,而是一个二十岁刚出头的毛头小伙子,浑身血气方刚,正带着一股恰人生少年劲儿,不怕事儿。
此时的范云,就像浩瀚的非洲大草原上那头伏身草丛,双眼微眯的豹子一般。
嗯!
范云那洋溢着青春气息的身体里,似乎每一条肌肉都充满活力,每一条血管都奔涌着激情。
这使得他每一次举手投足都极富动感。
落在某些小姑娘的眼中,也许就成了一点点似是而非的好感。
是的。好感。
不过,好感大多时候源自异性之间,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嘛!
起码,此时,在方科的眼中,绝不会觉得范云有什么魅力,他只觉得有两个字眼十分适合范云,那就是讨厌。
如果。
非要再加上三个字的话,一定是:想扁他。
方科站在范云面前,微微仰脸看了看范云。
必须仰脸,身高一米六二的他站在衣服架子的范云面前,不管他情不情愿,都需要抬头仰视,方能将自己的那双略带阴鸷且暗流涌动的眼晴与范云的目光大致持平保持对视。
“妈的!”
方科不由自主又在心底爆了一句粗口。
因为在范云面前,让他有一种自己是个天生的输家的感觉。
这种感觉十分不好。
虽然,他与范云只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