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大事,花起钱来,那还得了。
一开始的时候,黄斌手里有两个小钱,经常隔三差五带着唐敏下馆子。
后来。
没有钱了,黄斌就去买些菜回来,自己动手煮着吃,美其名曰:干净卫生。
怎么说都行。
怎么说都有理。
外面吃,可以称做体验美食,家中做饭,可以说是滋养脾胃,反正,黄斌天生就是一个吃货,吃货自有吃货的理论和解释。
当然,吃货也有吃货的水平,黄斌如果下厨炒小菜的话,味道居然还挺不错。
话说,小城里的男人们,做菜似乎都有两把刷子,大部分人都比女人做的好吃。
真是奇哉、怪哉。
一大怪事。
黄斌如果高兴起来,做的什么竹笋鸡、酸菜鱼、醋血鸭回锅肉什么的,都挺好吃的。
自从他和黄敏同居之后,隔三差五变着花样做饭菜给唐敏吃,别说,感觉还真把唐敏养胖了些。
看上去,唐敏的脸色也好了许多。
但是,黄斌不洗碗。
他只会在厨房里炒菜做饭,施展真正的技术,像洗碗这种小事情,他不喜欢做,一般都是唐敏洗碗。
于是乎。
对于黄斌的小日子来说。
每天炒点爱吃的菜,喝点爱喝的酒,打打想打的怪。
他的生活。
简直就是吹着开心的口哨,冒着幸福的泡泡,皇帝老子叫他去旅游也不上船了。
可惜。
他这个假冒伪劣的酒中仙,还是要开摩的的,不开摩的,哪里来钱啊?连菜都买不起。
黄斌又不能五步成诗,更不能举笔万言,他成不了什么国家栋梁,他只是一个平平常常庸庸碌碌的酒囊饭袋。
所以说。
锅里的菜、碗中的米、平常居家过日子的牙膏牙刷,卷纸香烟,啤酒小菜等等等等,还是要靠黄斌那一头摩的小毛驴才能赚来的。
此时,黄斌发现唐敏应该快下班了,他要去接唐敏了。
他赶紧一溜烟结账、下机,跑出网吧。
负责结账开卡的小妹,看着黄斌离去的背影,不由得若有所思。
黄斌是这里的老顾客,跟她混的很熟了。
只见。
黄斌极其灵活的开着他的摩的,穿大街过小巷,朝唐敏上班的酒店驶去。
熟!
什么路他都熟。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就在他打游戏的网吧附近,到唐敏上班的酒店旁边,所有这一块区域里面的大街小巷,基本上没有他不知道的。
如果民警同志办案需要有人带路,调查什么情况的话,其实找黄斌这种人是再好不过的了。
没有他不知道的地方。
黄斌开着摩托车,一溜烟就到了唐敏上班的酒店门口。
他“嘀嘀嘀”按了按摩托车喇叭。
穿着高高的开叉旗袍站在酒店大堂门口,花蝴蝶似的唐敏,看见了右手掌着摩托车、左手潇洒弹烟灰的黄斌,冲他妩媚一笑。
唐敏这一笑,犹如给黄斌的摩托车加了一筒顶级汽油助燃剂般,让黄斌觉得,自己的小毛驴叫得格外欢快,特别动听。
哈!
唐敏下班换好了衣服,直接坐在了黄斌的摩托车后座上,搂着他的腰。
轰!
轰轰!
摩托车咆哮着冲上了马路,一溜烟朝菜市场驶去……
好了。
再说唐若吧。
唐若在家里面转了一圈,并且帮她妈妈把韭菜择好了以后,他妈也没有回来,应该还是继续在外面扫马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