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捡到宝宝要交公(2 / 4)

话又说回来。

她解不解释其实都无所谓,因为此时范云的手中的纸条已经介绍了这个女孩子的来历,纸条的上面写着:辰辰,女,出生于五月十八日,因无力抚养,恳请好心人收养。

这是一个弃婴啊!

范云将手中的纸条递给余丽娜看了看,余丽娜看完了又递给旁边的人传看了一下,大家一时之间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也有开玩笑说自己正好缺一个女儿,想收养的。

也有在旁边说,不明不白的小孩不能随便收养的。

一个看上去十分老成的中年男人沉声道:“这样的小孩肯定不能随便乱抱养了,对不对?谁知道她是什么情况呢?万一她是因为患有某些先天性疾病,被她的亲人抛弃了呢?”

他说的也有道理。

但是,如果这个小宝宝真的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被她的父母给抛弃了的话,那么,她的父母实在是太没有人性了。

范云觉得凡事应该往好处想,而且,没有调查过,胡乱猜测是毫无结果的。

要知道,随便说一条理由,就是一种结果,如果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完全可以推理出成千上万种结果来,根本于事无补,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余丽拿将那个小宝宝抱在臂弯中哄着她,那个小宝宝吃完了奶后不再哭闹了,甜甜的又睡着了,她把那个小宝宝又放回了纸箱子里,别说,纸箱子还真是一个挺不错的小摇篮。

余丽拿看了看范云:“怎么办?”

范云挠挠头道:“怎么办?这个还用说吗?当然是报警啦!”

有困难找人民警察。

不要说是捡到了一个小宝宝。

儿歌都唱了,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了警察叔叔……

对不对?

小朋友们都知道捡到的东西要交给警察叔叔,一分钱都要交给警察叔叔,更不要说捡到这么样一个大活人了。

捡到宝宝要交公。

那就报警吧。

不报警又能怎么办?

余丽拿不可能把这个孩子抱回家养着吧。

范云当然更不可能啦。

唉!说起来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像这个可怜的小宝宝,只能交给公家了。

这样的事情只能交给警察来处理,虽然说范云也是穿着制服的公家人,但是他管不了,只能交给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才是神通广大的,什么事情都能解决。

那就报警吧。

范云看了看余丽拿,余丽拿冲他嚷嚷道:“打电话呀,报警啊,快点吧。”

这个老娘们,心还挺急。

于是,范云就摸出手机报了警,没多长时间,“呜哇呜哇”,一辆警车就开过来了。

不用问,第一个跳下警车的绝对是希刚。

希刚跳下车后对着范云挤眉弄眼,他脸上那种古里古怪的表情,范云一看就懂。

明白。

希刚的意思:喂!小伙子……什么情况?这个小朋友是不是你和那个女人生的?

那个女人。

当然就是余丽拿了。

看到希刚脸上揶揄的表情,范云真想一脚踢死他。

旁边有一个人,看见警车来了,赶紧将正在传看的纸条子递了过来。

警察就问报警人是谁?

例行公事。

跟希刚在一起的正式警察当然是问了一下这个宝宝是怎么回事,从哪里抱来的?

余丽拿就一五一十,把她上厕所的时候是怎么发现这个孩子的,又是怎么抱过来的,全部说给警察听了。

那个警察边听边点头,表情严肃,在出勤记录上不停的做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