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中腾起一片火焰,她迅速起把炒锅一掂一抛,火焰立止,随着锅内“嗞嗞啦啦”,一股菜香传来出来。
这样过了火的菜,比清汤寡水煮出来的菜,味更重,更香,并且还带着一种独特的烟熏火燎的香味。
口感。
甚好。
范云一口气吃了两大碗饭。
别说,这家店的生意真好,这时,正值就餐的高峰期,来店里吃饭的客人,三三两两,络绎不绝。
《大众快餐》。
确实够大众化,虽然这些厨师炒菜的手艺比杨姐还差那么一大截,可是,比起范云与唐若,那就强太多了。
既要价钱便宜,又要色香味俱全,想想,都觉得挺难做到。
吃完了饭,范云走出了快餐店,顺着路边漫无目的走着,一边走一边消食。
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范云快走到一个卖二手家具的门口时,迎着正午的太阳,他觉得地上有个东西闪了一下他的眼,他就过去踢了一下。
哇!
范云看到地上的东西,一颗心不由得怦怦狂跳起来,他迅速上前,把那个东西拾了起来,并以最快的速度一口气离开了现场,一直走到一个僻静无人的地方,这才把那个东西从裤兜里掏出来,仔细观看。
范云感觉自己心跳加速,他就像个贼一样左右看看,看看有没有人发现他刚刚捡了一样东西,并跟到了这里来。
没人跟来。
范云。
捡了一条足足有筷子那么粗的金项链。
哈哈!
真是天降横财。
看这条金项链粗成这个样子,说不定,就是那天东南亚美食节上,那个跟他和唐若一起套圈那个胖子脖子上挂的那一根。
范云想到了那个胖子,就想起了胖子让人极不舒服的那满脸横肉,以及他看着唐若时那一对贼溜溜的眼睛。
当时,那胖子贼一样瞄唐若的时候,范云真想冲他的鼻子就是一拳,把他的鼻子给捅歪。
现在。
哈哈!
胖子的项链被他捡了,范云能还给他吗?范云有那么高尚吗?
值得怀疑。
再说了,就算不是胖子的,而是其他人掉的,那么,肯定也是个跟胖子差不多的角色掉的,一般人,谁会戴这样一条扎眼的东西?
范云决定对这个天降之财笑纳了,正好,上午的时候他还因为卖肉佬吴三的事情心中揣揣不安,现在好了,正好用它压压惊。
金银珠宝,用来压惊,效果简直不要太好。
范云看过之后,赶紧把金项链又装进了裤兜里,他的大脑高速运转着,满脑子,都是怎么处理这条项链。
交给警察叔叔,不,坚决否定。
卖了?不,卖了应该会折掉许多差价。
去刚才自己捡项链的那个地方,站在那里等失主来找吗?相信即使范云站它个海枯石烂,把自己站成化石,也不会有人走到他的面前问他:“老弟,你有没有捡到一条金项链?”
直接戴在自己的脖子上?
也不行。
再说了,范云戴不惯首饰,无论什么首饰,他都不愿戴。
范云觉得,这条项链送给唐若,最好。
范云有了主意,把这条项链找家打金店熔了,给唐若打一条项链,可是,唐若不适合戴这么粗的链子吧?
打手镯?
范云眼前一亮,觉得给唐若打一只金手镯也不错,哈,打完了让唐若戴在她的手脖子上,不显山不露水,又能给她增添福气,挺好。
就这么办。
范云连说词也准备好了,假若打金店的老板问自己这条金项链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