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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是公司的职工, 施压也方便,人事经理依次找人谈话。一平方四十块钱, 算下来, 其实一套房子也才两千左右。

不少人迫于压力,不得不同意。

而少数服从多数,只要超过一半以上的员工签字了,剩下的不同意也得同意了。

除此之外,三公司还在全公司进行登记, 想要集资分房的人都可以来登记,交钱,名额有限。

一些没有房子的职工都争先恐后地登记了,毕竟虽然要花钱,但是房子的产权是自己的,算一算还是划算的。

只有老员工吃亏。

李萍愤愤不平地去拉拢其他邻居, 想要达成统一战线,除非公司提出有诚意的补偿方案,否则他们不同意搬走。

夏美玲当然也不同意搬走。

三公司的人来了她家,夏美玲不在家, 英子跟对方谈的话。

三公司的意思是,这个房子他们要收回,因为夏美玲现在已经不是三公司的员工了,无权居住这个房子。

英子也有些不知道怎么办了,赶忙联系夏美玲,告诉她这个事情。

“妈,他们说的也有道理,你现在不是三公司的职工了,要是他们真的要把房子收回去,怎么办?”

夏美玲说道:“你别慌,这个房子,他们收不回去。”

三公司还是说服了超过一半的住户,让他们在同意书上签了字。

不是所有人都能扛住压力,即使李萍奔走。两千多块钱,也不能把人给压倒,所以一些人,就妥协了。

拿到超过半数的同意书之后,三公司又把审批文件送到了城建局来,同时,他们再次登门,要求夏美玲一家搬走。

因为他们重新修建之后,分房也只针对他们的内部员工,而夏美玲一家没人是三公司的员工,所以不符合条件。

夏美玲知道,他们是在用这个理由给她施压。

这个房子,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是三公司的财产,这是以前部队上的财产,部队虽然改制了,这个房子的归属问题,还得好好地深究一下。

夏美玲对这个了解得当然没有何文光多,毕竟他之前可是师长呀。

夏美玲就去隔壁找何文光,咨询他这个房子,现在到底属不属于三公司。

何文光已经知道这个事情了,他以前的下属联系他,希望他能出面,给他们这些住在红房子的下属们主持公道。

毕竟住在这里面的,全都是之前在部队的军人和军属。

“这个档案的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我想办法帮你查一下,改制那会儿,事情太多了,这个我都有点记不清楚了。”

夏美玲说:“三公司说我现在不是三公司的职工了,没有权利继续住,那个房子可是之前部队分给林建军住的,要收回去,也轮不到三公司吧。”

“这个事情,确实是三公司做得不地道,如果档案这些都没有问题的话,我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调解一下。”

夏美玲之前想的是,只要三公司把现在的住户好好安顿好,这个项目该给他们审批还是审批,现在三公司这么耍无赖,夏美玲才想起房子归属的这个问题。

很快,何文光就有了回音,之前部队改制的时候,这个家属楼的产权已经转移给了三公司,已经办理了产权移交手续。

夏美玲听完,总感觉哪里不对,但是又想不起来。

既然这条路走不通,夏美玲只好换个思路,从改建的必要性入手。

这个房子,是苏联时期修建的,夏美玲住在那里几年,对这个房子比较了解,这个房子结构非常扎实,这么多年了,还好端端的,就是房顶漏水,之前还找大栓他们维修过一次。

那次大栓都只收了工费